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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 -。-2008/12/11 15:05:00
4 劳动合同法2008/12/11 16:56:00
第三十九条原文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并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对吧
但是其实在实际操作里公司肯定是能不给就不给补偿的,而且对于你这种情况来看也是跟着项目走没什么损失,建议你如果真想跟公司要补偿金也婉转些
此外不知道你签的是几年的劳动合同,一般公司都是一年一签的话,那试用期是不能超过2个月的,你可以注意看你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不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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