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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 钱钱很爱..2009/8/31 21:07:00
劳动法相关的。
8月底公司要发半年奖金前跟我们同事四人协议离职(我们的合同都是签到明年年底),现在还在协议阶段,我们要求按照劳动法来算(劳动法是赔偿N+1个月),公司的意思是不给我们发奖金,而且只给几个月的基本工资补偿(比如说工龄三年给3个月,6年给4个月),这样当然没谈成功,然后公司又说要转岗,但是今天早上HR通知IT把我们的账号和权限已经全部注销和关闭了(有留下邮件证据),不过而且到现在为止也还没有签离职协议。
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能找劳动局进行仲裁?以什么理由?
另外,公司的员工手册上和合同上有写会按照公司经营状况以及结合员工半年绩效发放奖金(我们前半年绩效未被扣分,但是今天下午我们相当英勇的直接找BOSS谈了,给的答复说因为我们表现不够好,只是之前我们的领导没有认真做好绩效考核,所以我们就是做的不够好。。。无语),SO,这部分奖金我们是否应该拿到?
现在脑子乱成一团浆糊,刚刚谈完出公司大门的时候天都黑了,我和同事相互看着对方眼睛,俩人眼睛里都写着“极品”和“疲惫”两个词。。
4 钱钱很爱..2009/8/31 21:13:00
有一点很囧的事情我忘记说了。。我的合同,上次续签了后就去观前逛,结果被人连同钱包一起带走了。。。
这个是不是会有大影响?
OTZ
谢谢楼上的JMS。。我现在感觉好一点了
10 = =2009/8/31 22:01:00
LZ你可以算算:所谓N+1=(月平均工资)*(N+1)个月
这个月平均工资的证明很重要(虽然说可以包括奖金什么的,但因为有些单位是现金直接发方很重要)
如果你的所有收人来源只有工资本,那么就很好证明(历月工资单也可以)
过往12个月工资本上的总收人除以12就是你可以证明的月平均工资
也就是仲裁委肯定会支持的部分
至于你说的半年奖金我觉得举证很困难
在这个数字的范围内再和公司谈一下,如果你稍微退一下他们愿意我觉得也可以接受(毕竟省事)
而且他们怕规模效应
有一个仲裁赢了的话后面就会有更多人去
他们损失可能更大
总之我觉得法律所说的虽然未必可以全部实现,但至少是谈判的筹码
以上,纸上谈兵,从未实务过,见笑了
13 钱钱很爱..2009/8/31 22:27:00
谢谢f10,工资单我已经去银行拉出来了,幸好,我们的工资和奖金都是银行转账的,这部分证据还是有的。
半年奖金,其实如果N+1谈好了我们都可以表的,现在的关键是公司不愿意按照N+1来算,而且没有看到离职协议书,所以我担心劳动局会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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