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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 小白2007/11/8 8:28:00
案例:张某收买被拐卖少女王某,欲与其结婚,王某不从,张某便将其反锁长达几月,但王某仍不同意,此时张某动了恻隐之心,就任其返回原籍。
问:张某适用不适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免责条款?反锁期间构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7 = =2007/11/8 10:06:00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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