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恩发表于:2008/3/13 9:12:00
所以GV和文都不是常态?
互攻難想象...
---------------
没有什么难想象的吧
本来就是互攻
最多就是某个做0或者1多些
更何况又不是总会做最后一步的
502孤身游历发表于:2008/3/13 9:45:00
喜欢这种事情不是一定要发生在
异性之间的,只不过这个是主流意识
但是不能因此而抹煞别人感情的自由吧
所以不论偶像的取向如何,我只是喜欢这个偶像
而不是别的。
503zuka发表于:2008/3/13 10:26:00
但我反感自称是饭他的人以爱他之名做满足自己幻想之实的言论
以上,爱踩就踩吧
--------------------------------------------------
504二季星霜发表于:2008/3/13 10:35:00
但我反感自称是饭他的人以爱他之名做满足自己幻想之实的言论
以上,爱踩就踩吧
--------------------------------------------------
于是我就踩了。
我说~你的那个他,既然是公众人物就肯定要承担各种各样的视线和言论
况且做偶像的本来就是卖这个的嘛,
为人提供(X)幻想(对象)。
所以……还是省点表BLX了。
505凉凉发表于:2010/7/11 18:20:00
506= =发表于:2010/7/11 18:27:00
ORZ
望LS的ID 囧
507= =发表于:2010/7/11 18:34:00
508==发表于:2010/7/11 19:13:00
509= =发表于:2010/7/11 19:31:00
510这是坟贴啊喂发表于:2010/7/11 19:48:00
511==发表于:2010/7/11 20:04:00
哇靠,居然挖坟挖出这个楼来了!
如果他是我不介意,还会继续饭他,就这样!
512= =发表于:2010/7/11 20:17:00
如果他們是BL該有多 好,腐女看虛構的腐文真的好空虛哦
513= =发表于:2010/7/11 20:26:00
这世道,好女人少,好男人更少
相信我儿的眼光,只要是他自己看上的,不管性别年龄外型怎样我都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