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8爷爷当年被闹上法庭的WX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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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2008/5/6 17:46:00

看了56L

"不对 爷爷败诉的是另外一个吧好像?
不过也是这个话题= =? "

同一个话题啊


62爷爷O发表于:2008/5/6 17:48:00

61 ==2008-5-6 17:46:00

我说 到底是啥时候的 是小3时期的不?
========
一边呆着,你哪来的回哪去

63= =发表于:2008/5/6 17:48:00

我有必要具体JD你是谁家的么?就算JD出来那家恐怕都不收你
儿子在的经济公司,基本问题都搞不清楚
自己天天混的XQ,8了又8的问题不知道考古
你问别人收不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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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天天混XQ不知道对称贴是干嘛的吗
嘛~这么容易鸡冻是会内分泌失调的
到时候你儿子也嫌弃你

64= =发表于:2008/5/6 17:49:00

《周刊文春》在一九九九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刊登了八篇名为“声讨艺能界怪物”的报道,报道指Johnny's事务所社长曾性骚扰旗下青少年艺人,另外又指事务所的未成年艺人经常饮酒。就杂志的报道Johnny's事务所采取了法律行动控告出版社诽谤,并且要求赔偿一亿七百万日圆(约七百六十万港元)的名誉损害赔偿。

  在前日的审判结果显示,杂志就Johnny's事务所社长性骚扰所属青少年艺人的报道可信性极之高。裁判官矢崎秀一更表示,有关性骚扰的报道因为受害青少年及证人所提供的口供完全一致,故判断有可信性,因此控方所指的诽谤罪名并不成立。经一审后,出版社需向Johnny's事务所赔偿八百八十万日圆(约八十八万港元),但因为报道指事务所的未成年艺人经常吸及喝酒的诽谤罪名成立关系,所以文艺春秋仍需向Johnny's事务所赔偿一百二十万日圆(约七万九千港元)。




65= =发表于:2008/5/6 17:51:00

最大的争议点是控方首次承认了对旗下青少年艺人作出性骚扰行为

66= =发表于:2008/5/6 17:53:00

看了65楼,再看56L,

糊涂了。


67看不惯那不懂装懂的发表于:2008/5/6 17:53:00

65谢了 早说不就完了么 腻歪啥腻歪 显你们知道点啥 切 还不定是真知道假知道呢 把别人都当SB当泡菜 熟不知自己才是傻到家的2B青年


68爷爷O发表于:2008/5/6 17:54:00

三个月前刚有人PO过,哎

「週刊文春」因報導日本傑尼斯經紀公司社長喜多川對旗下少男偶像性騷擾而被告毀謗名譽,並索賠1億7000萬日圓。

  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賠880萬日圓,東京高等法院十五日卻以「報導的主要部份屬實」為由,將判決改為賠償120萬日圓。

  傑尼斯經紀公司不服,表示將再上訴。

     「週刊文春」雜誌於1999年在雜誌中 8次連載報導,傑尼斯經紀公司社長喜多川對旗下少男偶像性騷擾,並指該公司少男藝人經常在宿舍抽煙、喝酒。

  傑尼斯經紀公司為此訴諸法庭,告該雜誌毀謗名譽,並索賠1億 7000萬日圓。

     東京高等法院在約談數名該公司旗下少男後,認為少男們的供詞幾乎一致,極有可信度,因此該雜誌的報導並不違法。

  至於該公司旗下少男藝人經常在宿舍抽煙、喝酒一事則判其涉及毀謗名譽。

  最後「週刊文春」被判賠償120萬日圓,與傑尼斯索賠的 1億7000萬日圓,以及一審判決的 880萬日圓少了許多。

     傑尼斯經紀公司代理人表示,法院光靠書面的審理便簡單更改判決,實在不能讓人信服,將儘速提起上訴。


69= =发表于:2008/5/6 17:56:00

看来还是有这么一回事的。


70明明是在发表于:2008/5/6 17:56:00

黑跳跳的年上组呢

杂志上的图片记忆犹新啊


71= =发表于:2008/5/6 17:56:00

结论就是对于性骚扰 爷爷是败诉的? 。。。哎。。。。
但周刊说的别的什么未成年人喝酒吸烟阿之类的 就属于是诽谤了? 这部分算爷爷胜诉的

72= =发表于:2008/5/6 17:56:00

为啥扯到跳跳,

这是好多年前的事吧


73= =发表于:2008/5/6 17:56:00

为啥扯到跳跳,

这是好多年前的事吧


74= =发表于:2008/5/6 17:58:00

其实我很想知道当年做污点证人的那些小Jr
爷爷会不会报复他们阿?= = 估计也别想在娱乐圈混了。。。
我暗黑ORZ。。

75= =发表于:2008/5/6 17:59:00

为啥扯到跳跳,

这是好多年前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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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时的照片

虽然那几个男孩子的脸上有黑条 不过还是一看就看出来是跳跳中的某几个 = =


76= =发表于:2008/5/6 18:01:00

因为当时的照片

虽然那几个男孩子的脸上有黑条 不过还是一看就看出来是跳跳中的某几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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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有照片?

99年的时候跳跳那几个才多大啊?

而且如果做了证人根本就不会呆在J家了吧


77= =发表于:2008/5/6 18:01:00

为啥扯到跳跳,

这是好多年前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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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你就是跳跳饭,这年轻的都能掐出水来


78= =发表于:2008/5/6 18:02:00

比较有意思的是JOHNNYS与“主妇生活社”旗下《周刊女性》的关系~~曾经一度,《周刊女性》号称“JOHNNYS御用杂志”~但是在2000年,该杂志报道了少年队的锦织一清的借高利贷丑闻,引起了JOHNNYS方面的激怒~并向该杂志的偶像杂志《JUNON》施加了“以后再也不接受采访”的压力~虽然杂志社立即就去向JOHNNYS谢罪,但结果两方还是决裂了~JOHNNYS艺人不但再也没有接受过“主妇生活社”旗下任何杂志的采访,甚至于委托给该社的JOHNNYS年历的发售权也被收回了~ 这个决裂,对双方都有不小的损失~“主妇生活社”方面,杂志《JUNON》和《周刊女性》销量大幅下降,为报复JOHNNYS,《周刊女性》就玩命的经常写很多JOHNNYS的坏话,让JOHNNYS方面烦不胜烦~为了《周刊女性》的关于城岛茂、堂本光一、龟梨和也的相关报道,JOHNNYS事务所已经打了三次官司,不过三次都以双方私了和解收场~


最近敢于触犯JOHNNYS事务所的大出版社除了“主妇生活社”,还有一家就是文艺春秋~~文艺春秋旗下的《周刊文春》,破天荒详细报道了JOHNNYS事务所社长JOHNNY喜多川对所属艺人的性骚扰行为~由于文春的影响力非同小可,所以此事闹的很大,即使是JOHNNYS事务所将媒体报道抹杀,也还是闹的人尽皆知~迫使JOHNNYS事务所为该报道提出了名誉损毁的诉讼~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被终审裁定为事实,JOHNNYS事务所败诉,灰溜溜收场~此役后《周刊文春》胆子越来越大,经常在杂志上对JOHNNYS事务所艺人嬉笑怒骂,JOHNNYS事务所有了上次惨败的教训,也就只好听之任之~最近一次《周刊文春》对JOHNNYS事务所”找茬“,是在该杂志的电视剧专栏中的《花样男子》评论一文里,猛批松本润,并别出心裁说感觉松本很像迈克杰克逊,相当让人喷饭~~~


79= =发表于:2008/5/6 18:02:00

为啥扯到跳跳,

这是好多年前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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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你就是跳跳饭,这年轻的都能掐出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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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不是,至今连人都认不清。

只是看到前面有人说到跳跳。


80爷爷O发表于:2008/5/6 18:03:00

其实我很想知道当年做污点证人的那些小Jr
爷爷会不会报复他们阿?= = 估计也别想在娱乐圈混了。。。
我暗黑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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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上杂志照
说做污点证人那些就是ya3那几个……可那是02年
周刊文春是99年出的报道
我快不行了O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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