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没签合同,能拿到双倍工资赔偿吗?

55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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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2008/11/17 16:17:00

想說,lz,按你的情況不是可以拿2個月的工資,而是勞動期這5個月都拿雙倍工資。建議去勞動仲裁,新勞動合同法是比較傾向于保障員工的利益的,而且勞動仲裁并沒有你想象的那么麻煩。很多人就是覺得個人和公司對著干,勢單力薄,而自己吃虧,其實公司并沒有這么大的能耐,自己的權益還是要靠自己爭取!

另外,合同期滿那位tx,公司是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的,並且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的,因為不是裁員。


42远山和叶发表于:2008/11/17 21:39:00

41 ~ ~2008-11-17 16:17:00

想說,lz,按你的情況不是可以拿2個月的工資,而是勞動期這5個月都拿雙倍工資。建議去勞動仲裁,新勞動合同法是比較傾向于保障員工的利益的,而且勞動仲裁并沒有你想象的那么麻煩。很多人就是覺得個人和公司對著干,勢單力薄,而自己吃虧,其實公司并沒有這么大的能耐,自己的權益還是要靠自己爭取!

另外,合同期滿那位tx,公司是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你的,並且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的,因為不是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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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DOUBLE的确指的是整个事实劳动期工资全部双倍,只要开工之日起一个月未签合同就开始算了,满12个月理论上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不仅要DOUBLE,还要补缴保险金

合同期满根据新的劳动法,如果公司不再续约(或低于原合同条件劳动者不接受而合同终止),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从08/1/1开始,满六个月算一年,不满算半年


43随便一问发表于:2008/11/17 22:17:00

试用期是不是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就随时辞退这样

44~ ~发表于:2008/11/17 23:05:00

合同期满根据新的劳动法,如果公司不再续约(或低于原合同条件劳动者不接受而合同终止),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从08/1/1开始,满六个月算一年,不满算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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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想說,只簽過一次合同的話,且合同是正常到期,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哦~因為最近裁員好多,所以剛被社會保障局的領導指導過哦~

除非已經是第二次簽訂的合同到期,則公司必須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45远山和叶发表于:2008/11/18 13:14:00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应该是有相应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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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现在劳动法出了补充条款,我不是很清楚,以上是最新版劳动法的摘要

不知道社保局的人的指导依据是什么,关于裁员的补偿应该也是差不多的,第四十一条和四十六条有相应规定,还有可能各个地区之间在执行力度方面会有一些差异吧

LS的TX,欢迎交流。。。


46~ ~发表于:2008/11/18 13:50:00

刷新了一下,发现ls编辑过了...汗...

第一个我没说错哦,对吧,嘿嘿~~

第二个是我记错了,谢谢指导哦~


47~~发表于:2008/11/18 14:07:00

我是逛了半天招聘网站的lz,心拔凉拔凉的飘来

如果我提出仲裁,但提不出什么有力证据,也是没用喽

工资发现金,工资条上没有名头,什么证件也没有

其余的证据都不知能不能用上

唉。。。


48lss的发表于:2008/11/18 14:12:00

有没有律所真正在招人

我正准备找个稳定点的?


49~ ~发表于:2008/11/18 14:26:00

建议lz去仲裁问一下,带好现有的证据,毕竟权益被侵害的挺严重的。关于这方面的仲裁,举证义务更多的是要求公司方面承担的。一般会先调解的。


50~~发表于:2008/11/18 14:49:00

恩,这两个半天一直在收证据,多半都是些电子版的

想等着发了上个月的工资,收集工资条就去仲裁咨询,虽然没有公司名头

这个仲裁,从公司离开以后也是可以的吧,60天以内


51= =发表于:2008/11/18 14:55:00

L里HR多,一般公司都去哪招人,网站?招聘会?

除了都知道的,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网站或者途径


52远山和叶发表于:2008/11/18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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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8 13:50:00

刷新了一下,发现ls编辑过了...汗...

第一个我没说错哦,对吧,嘿嘿~~

第二个是我记错了,谢谢指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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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我觉得是反的呀,第一个是错的,因为哪怕是签一次合同只要延续到08年了就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第二个是对的,签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到第三次就要签无固定期限的了,如果此时终止当然也要支付相应的补偿,但补偿MS也是从08年开始算期限的

嘿嘿,你写“第二次签订的合同到期……”我没看仔细,以为你是说第二次就得签固定期限了。。。囧


53远山和叶发表于:2008/11/18 15:34:00

51 = =2008-11-18 14:55:00

L里HR多,一般公司都去哪招人,网站?招聘会?

除了都知道的,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网站或者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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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员没啥特别的就那几个网站了。。。话说现在HR找工作也难啊~叹气

除非特别注明,不然直接寄信也是一种可以考虑的方法


54---发表于:2008/11/18 16:00:00

我BJ的,问了一下相关人士,工资条儿、考勤表可以做证明,没签合同就没有试用期,你可以要求5个月的双倍工资。建议你先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一下


55---发表于:2008/11/18 16:03:00

仲裁有效期原来是60天,今年好象新出了一个政策,可以延到1年

56~ ~发表于:2008/11/18 21:52:00

哈哈,遠山和葉tx,你說的第一個就是我說的第二個啦~~

總之我是建議要爭取自己的利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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