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发表于:2009/9/29 17:57:00
不得不说一句。。有声明也要发在XQ啊。。
这样才可能掀起新一轮高潮诶。。
242= =发表于:2009/9/29 18:00:00
但是的确在我在bo上说出这一切之前有人来告诉我已经知道这事而且对我评价不如何,我们共同所在的那个私人小坛子的坛主也看了我bo后告诉我00之前莫名跑去让她删我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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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重点
243= =发表于:2009/9/29 18:01:00
244= =发表于:2009/9/29 18:02:00
不得不说一句。。有声明也要发在XQ啊。。
===
这个我倒是同意
所以期待00出院后来当面对质啊
245= =发表于:2009/9/29 18:03:00
我不明白为啥有人给YL洗白,弄丢别人票子这首先就是不负责任也不把朋友的事情放在眼里
后来是不是主动赔偿嘛,看聊天纪录不是,而YL那里又没有自己那个版本的聊天纪录
而且像第一页有人说的,什么叫“好像赔了一点”.............
你真的做了的话干吗要用“好像”= = 被冤枉的事情,还能记不清楚么= =
至于全责与否,我觉得遇上这态度...“可能跟垃圾一起丢了吧”挺orz的,让她全赔也没啥说不过去的
上次那L不也很多姑娘说么,要是自己弄丢了朋友的东西都要紧张死了赶紧说赔...不知别人怎么样,反正我身边的人都这样
后来的场刊抵押啥的就更orz了,那算什么话啊...简直不讲理
但我觉得,M你也错了。本来就事论事你没错,但你不该亲自上xq来,xq啥人没有啊,你这不是越抹越黑么,让我们自己说就成了,你上来干嘛呢,其实本来没人真的把这事放心上,可你一上来,啧,GC了........
246= =发表于:2009/9/29 18:05:00
但是的确在我在bo上说出这一切之前有人来告诉我已经知道这事而且对我评价不如何,我们共同所在的那个私人小坛子的坛主也看了我bo后告诉我00之前莫名跑去让她删我ID
===========
这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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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下巴。。00的声明下面有这么个回帖。。
247= =发表于:2009/9/29 18:07:00
248= =发表于:2009/9/29 18:08:00
绝对路人,这两红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只是觉得这事的重点是在两个亲友之间发生的,连对方的家庭住址什么的都知道,至少是相信信任彼此才能把票给对方保管,才能愿意帮对方保管票的吧
上一楼的姑娘也说,如果是自己弄丢了亲友的东西,不管是否意外都会去全力赔偿的(至少90%的姑娘是这个意思)
那么为什么说00是JP也就是这个原因啊,弄丢东西之前是亲友,丢完了要赔钱了就变成路人了?
249= =发表于:2009/9/29 18:08:00
越扯越多
私人小坛子啊背后嘀咕啊我还真没兴趣
单就票子这事看,的确是00很差劲了,要是我的话,00对我这个态度我真的早就撕破脸了,我承认自己涵养不够,不过牵扯到钱没办法圣母
250= =发表于:2009/9/29 18:14:00
算了吧,人家都两清了,我们在这儿扯什么啊,还掐。。。。
251知一点情人发表于:2009/9/29 18:15:00
我只知道懒夜已经出公告了。
说撤版删ID和00的事没什么关系。
撤版是因为M把版里所有的东西都删光了(她自己干的)
删ID是管理员去问她,你想怎么样的时候,她自己说随便了
所以管理员一随便就把她删了。
以上。
252ORZ发表于:2009/9/29 18:22:00
第三,关于举证责任,保管人如果想要证明自己无责,不需要赔偿或者少赔偿,举证责任是属于保管人的,也就是说如果想证明自己是无过失,00请自己提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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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M。。
日本那是无罪推定。。
奏是乃得拿出证据证明00是有罪的。。
253= =发表于:2009/9/29 18:24:00
至于说到无偿保管的全责问题,我是学法律的我自己明白究竟责任如何,第一,这个票是经过00同意寄到了00家交由了她保管,她也拆看了,清楚明白那是4张DBS票并且价值不菲,在主观方面上她并不存在不清楚自己保管的物品价值的问题。第二,关于注意义务,尽管是无偿保管,但是保管人也应该尽到一般注意义务,对于如此价值的物品该怎样保管尽管各人不同,但是我相信法官也不会反驳我这点,把它当垃圾扔掉这个行为是属于保管人的过失。第三,关于举证责任,保管人如果想要证明自己无责,不需要赔偿或者少赔偿,举证责任是属于保管人的,也就是说如果想证明自己是无过失,00请自己提出证据。第四,当损害发生后,双方都有义务防止损害再扩大的,00即没有告知我应该去联系卖家解决丢票跟事务所补票的问题,也没有再努力找票,而且还说要拒收我们的新票造成更大损失,如果不是我们告诉她如果拒收我们将算做她又造成6w5损失我想她不会再答应接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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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觉得这段话非常避重就轻的没有谈到关键问题,也就是无偿保管是否要全额赔付么
结果你还是一分钱风险都没担啊……
254= =发表于:2009/9/29 18:27:00
255世上JP多发表于:2009/9/29 18:27:00
删文是我自己删,跟这事一点牵扯没有
删区我也没有责怪谁过也的确是随便删区
但是删ID的事是在这事发生之后,我也没有随便同意过,之后被删了我也追问过坛主,坛主才跟我的解释是她们区跟ID是一并删,虽然我仍旧想不通也觉得那算了就是缘分到了吧
但是的确坛主是有说过之前00来莫名找她删ID这点我是记得的
恩,不该再刷的,吃饭去
256= =发表于:2009/9/29 18:29:00
小M,我给你的PM看到了么。。。。
257。。。。发表于:2009/9/29 18:30:00
其实什么事情自己记得就好了。。
用得着什么证据啊凭证啊。。
人M自己记得有这事儿就有了呗
258==发表于:2009/9/29 18:33:00
LS那是00亲友团出动么
OYZ
这事情都八了多少天了
还八
259=发表于:2009/9/29 18:40:00
260= =发表于:2009/9/29 18:43:00
人一出院亲友团一联系就团体出洞翻案了呗
可是再怎么洗,弄丢别人票的事儿做得都相当的不负责任,说是JP也没错
自己花钱的一个小小收据都存得那么好,别人好几万的票随手扔,朋友在你心里就这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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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下次搞不好这里帮忙洗白的00亲友团里就有哪个人再来开一贴:我的票子被00弄没了!
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