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发表于:2010/12/10 0:10:00
刚还在天涯看到个,男方付首付,名字写婆婆的
那要是离婚了,女的连还贷的部分都要不到
=======================
这种人还跟他结什么婚
----------------------------
那楼主的想法是,写她老公的名字,可是婆婆完全不同意
302= =发表于:2010/12/10 0:10:00
父母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也给我买了一套,是说赠与公证是父母双方都要写?我只想知道怎样让女方利益最大化
====================
给你买了一套就是你的,什么也不用证明
婚礼法这解释三就是在男女完全平等, 不分男女,没法利益最大化
=====================================
其实最好还是去有个赠予协议的好,如果经过了公证更好
一来这个解释三只是征求意见稿,具体最后会成什么样子还不好说
二来如果有了赠予协议就多了一个证据,万一倒是你父母找不到他们出资的证明就麻烦了,证据不嫌多
===============================
房产登记日在结婚前难道不是天然证明?要什么出资证明啊
303= =发表于:2010/12/10 0:11:00
刚还在天涯看到个,男方付首付,名字写婆婆的
那要是离婚了,女的连还贷的部分都要不到
=======================
这种人还跟他结什么婚
----------------------------
那楼主的想法是,写她老公的名字,可是婆婆完全不同意
===================
她也买一个,付首付,写她妈名字
304= =发表于:2010/12/10 0:14:00
刚还在天涯看到个,男方付首付,名字写婆婆的
那要是离婚了,女的连还贷的部分都要不到
=======================
这种人还跟他结什么婚
----------------------------
那楼主的想法是,写她老公的名字,可是婆婆完全不同意
===================
那让她婆婆自己还贷,这事她LG要搞不定,这婚还是别结了,以后有的是被婆婆欺负的日子
305= =发表于:2010/12/10 0:15:00
那楼主的想法是,写她老公的名字,可是婆婆完全不同意
===================
那让她婆婆自己还贷,这事她LG要搞不定,这婚还是别结了,以后有的是被婆婆欺负的日子
------------------------------
她婆婆说,还贷是儿子的事
她婆婆还说,如果写小两口的名字,将来离婚扯不清
天涯众说,她婆婆算得太精,不当她是一家人
306==发表于:2010/12/10 0:17:00
LS那个这种情况就不用结婚了
307= =发表于:2010/12/10 0:17:00
话说我看了整个婚姻法解释三的意见稿,也没看到那条说如果是男方付首付,但是房产证上写了女方的名字,房子还是只归男方一个人啊,解释三只说了男方付首付,写自己名字,房子归男方所有而已。
还有房产赠予的问题,只是说在产权转移之前,赠予的一方可以撤销而已。如果已经产权转移了,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有受赠人的名字了,赠予就不能撤销了。还有,如果赠予协议经过了公证,即使产权没有转移,这个赠予也是不可以撤销的
308= =发表于:2010/12/10 0:19:00
话说我看了整个婚姻法解释三的意见稿,也没看到那条说如果是男方付首付,但是房产证上写了女方的名字,房子还是只归男方一个人啊,解释三只说了男方付首付,写自己名字,房子归男方所有而已。=======================
本来就没有,写两个人名字就是两个人的
309= =发表于:2010/12/10 0:19:00
父母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也给我买了一套,是说赠与公证是父母双方都要写?我只想知道怎样让女方利益最大化
====================
给你买了一套就是你的,什么也不用证明
婚礼法这解释三就是在男女完全平等, 不分男女,没法利益最大化
=====================================
其实最好还是去有个赠予协议的好,如果经过了公证更好
一来这个解释三只是征求意见稿,具体最后会成什么样子还不好说
二来如果有了赠予协议就多了一个证据,万一倒是你父母找不到他们出资的证明就麻烦了,证据不嫌多
===============================
房产登记日在结婚前难道不是天然证明?要什么出资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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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当然不用证明,婚后买的就要啊
310= =发表于:2010/12/10 0:23:00
= =2010-12-10 0:19:00
话说我看了整个婚姻法解释三的意见稿,也没看到那条说如果是男方付首付,但是房产证上写了女方的名字,房子还是只归男方一个人啊,解释三只说了男方付首付,写自己名字,房子归男方所有而已。
=======================
本来就没有,写两个人名字就是两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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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前面说什么男方用自己的钱买房还贷,把女方名字写证上,只要有银行证明的话就这房子还是只归男方
这么看来明显还是按赠予来算嘛,只要把名字加上去了,名字就有你的一份,甭管你究竟出没出钱
311KY了发表于:2010/12/10 0:25:00
爬完L想说一句,也许制定法律的认为一夫一妻制下,男的很亏……KY了,巴不得哪天就回归一夫多妻了OTZ
ky
ky
ky
312= =发表于:2010/12/10 0:35:00
其实如果付全款的话更倒霉
因为现在付全款除了富二代 什么的 大概都有债
你们婚后必然要共同还债
苦日子受了 以后是不可能有你的份
不过,中国的法律。。。。
学法律的人告诉大家
其实什么都可以跟法官“谈”
还有关于婚姻方面的
登记不清不要紧,一定要留好证据 特别是女方家给一半首付之类的
还有记住,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万万一遇到什么事? 找女法官。。。
还有最好的方法就是到单位闹。。。前提是对方重视自己的未来
313==发表于:2010/12/10 0:36:00
还有记住,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这个不是说婚前是个人的部分,婚后也是个人的么?不会在多少年以后共同掉啊,最新草案之前那次修正久说过了吧》???
314= =发表于:2010/12/10 0:37:00
看下来GN们真的应该认真考虑女方买房男方装修、或者是共同首付共同还贷的办法,这样新婚姻法就相当于是保护自己这边的利益了
并且结婚了以后家庭的各项事务两人分摊,我认识的好多姑娘都是老公在外面挣钱,回家以后也能给老婆收拾家做饭,于是我觉得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一代男生大男子思想相对不是很强烈,女性也可以不用那么辛苦,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充实自己和保养健身等方面,如果是丁克族的话就连生子的顾虑也没有了。。。
可能我说的有点理想化,不过都是我亲眼所见的事实,所以我觉得虽然现在网络上经常能看见渣男,但是GN们别灰心,结婚之前擦亮眼睛,找一个靠谱的老公,有爱什么的始终还是最重要的
315==发表于:2010/12/10 0:37:00
看了一下解释三,离婚分房产,还是先看房产证上怎么写,写的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是两个人分。
写的是一个人,如果这个人是首付人,那么房子归首付人所有,只不过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部分另一方是可以按离婚的市价得到补偿的。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首付人写过赠予协议要把房产赠予给另一方,如果这个赠予协议经过了公证,那么也要按赠予协议来分,如果没有公证,首付人可以撤销这个赠予协议
如果不是首付人,其实也相当于首付人赠予另一方了,既然房产证已经登记上对方的名字,也就意味着赠予已经完成,房子肯定归房产证上写的那位所有。
这么看来,也没有TY上说的那么恐怖啊
316==发表于:2010/12/10 0:44:00
==2010-12-10 0:37:00
看了一下解释三,离婚分房产,还是先看房产证上怎么写,写的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是两个人分。
写的是一个人,如果这个人是首付人,那么房子归首付人所有,只不过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部分另一方是可以按离婚的市价得到补偿的。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首付人写过赠予协议要把房产赠予给另一方,如果这个赠予协议经过了公证,那么也要按赠予协议来分,如果没有公证,首付人可以撤销这个赠予协议
如果不是首付人,其实也相当于首付人赠予另一方了,既然房产证已经登记上对方的名字,也就意味着赠予已经完成,房子肯定归房产证上写的那位所有。
这么看来,也没有TY上说的那么恐怖啊
===
那我想问下,我有套房子,自己首付,结婚之前还有10w没有还完,那婚后这10w就是共同的了?如果我还这10w完全没费力气呢。而且将来离婚,假如房子涨价了,这10w变成20w了,老公还要拿走我10w??
317==发表于:2010/12/10 0:45:00
==2010-12-10 0:36:00
还有记住,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
===
这个不是说婚前是个人的部分,婚后也是个人的么?不会在多少年以后共同掉啊,最新草案之前那次修正久说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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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么容易共同掉的,就房子来说,婚前是你的,你婚后不卖了买新的或者卖掉搞投资,那房子就永远是你的,租金也是你个人财产
即使对方帮你装修过,或者买过家具,那也就是装修和家具的钱你要补偿得对方而已。只不过如果你婚后在原有的房屋上面或者一侧加盖房屋的话,加盖的部分算共同财产,不过这种情况是在农村才有的
318= =发表于:2010/12/10 0:48:00
看下来GN们真的应该认真考虑女方买房男方装修、或者是共同首付共同还贷的办法,这样新婚姻法就相当于是保护自己这边的利益了
并且结婚了以后家庭的各项事务两人分摊,我认识的好多姑娘都是老公在外面挣钱,回家以后也能给老婆收拾家做饭,于是我觉得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一代男生大男子思想相对不是很强烈,女性也可以不用那么辛苦,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充实自己和保养健身等方面,如果是丁克族的话就连生子的顾虑也没有了。。。
可能我说的有点理想化,不过都是我亲眼所见的事实,所以我觉得虽然现在网络上经常能看见渣男,但是GN们别灰心,结婚之前擦亮眼睛,找一个靠谱的老公,有爱什么的始终还是最重要的
===
以前那种要男方买房并不是别的,而是希望男方在婚姻里能有较多的物质投入,来平衡女人结婚中的不平等。
如果按照女方买房男方还的状态来算的话,女人结婚真的就很亏了,人财两空的。
至于家事这方面,真没觉得男人有多愿意做,刚刚开始一两年不算的,那是新婚小夫妻。
你看看结婚五年十年以上,有多少是男人分担一半家务的?社会舆论在这里,鸭梨让女主内男主外。
而就我个人来说,网络上的渣男还算好的。身边发生的更成出不穷。
单亲家庭结婚后,男方病逝,男方带来的儿子直接在服丧期偷走家里存折消失了。
那个存折是女方退休遣散金之类的,女方以为只有夫妻两知道密码,连女方的女儿都不知道密码的。
男方应该是在之前有告诉自己儿子密码,然后儿子就偷偷转走了所有资金。
最后追查不到资金的原因是男方儿子人间蒸发,想告都没有用的。
这件事千真万确,因为女方的女儿就是我本人。
319= =发表于:2010/12/10 0:52:00
以前那种要男方买房并不是别的,而是希望男方在婚姻里能有较多的物质投人,来平衡女人结婚中的不平等。
如果按照女方买房男方还的状态来算的话,女人结婚真的就很亏了,人财两空的。
至于家事这方面,真没觉得男人有多愿意做,刚刚开始一两年不算的,那是新婚小夫妻。
你看看结婚五年十年以上,有多少是男人分担一半家务的?社会舆论在这里,鸭梨让女主内男主外。
而就我个人来说,网络上的渣男还算好的。身边发生的更成出不穷。
单亲家庭结婚后,男方病逝,男方带来的儿子直接在服丧期偷走家里存折消失了。
那个存折是女方退休遣散金之类的,女方以为只有夫妻两知道密码,连女方的女儿都不知道密码的。
男方应该是在之前有告诉自己儿子密码,然后儿子就偷偷转走了所有资金。
最后追查不到资金的原因是男方儿子人间蒸发,想告都没有用的。
这件事千真万确,因为女方的女儿就是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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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摸姑娘。。。
这男人临死前都要渣一把OTZ
320= =发表于:2010/12/10 1:06:00
腐摸姑娘。。。
这男人临死前都要渣一把OTZ
===
谢谢。
其实各种渣就在我们身边,区别就在于你是否有仔细辨别。
所以我赞成这L里说为自己讨利益的说法。
女人本身在签下结婚证书的那一刻,投入和付出就已经不是正比了。
很多事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更为重要的。
现在男找小三在外花的几率真是太高太高,女人如果连自己的利益都不能保证这个社会还能给自己留下什么?
不过我比较倾向于男人在外面找小三就闹大肚子的,那肚子里的一颗球是最好的证据。
不是思想太黑暗,是这个社会比我们所想的更黑暗。
L里说女方浮气的,其实这个就某方面来说,比男方浮气吃亏。
女方浮气闹到结婚,那是人财两失,这辈子在社会舆论下台不起头。
南方浮气的,离了婚除了判决的损失,又是一条好汉。小三依旧可以找,各种自在。
而且男方浮气的证据不太好收集是实在的,只要小三不出面,外出晚归一句应酬谁都不怀疑了不是么?
而女方的证据……你说你应酬到转钟,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