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 法庭精神病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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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2011/3/18 22:32:00

不是内容的问题,而是整个结构安排和写作手法

其实那篇文的构造可以说是J禁文里独创的,所以后人即使有意外巧合类似的,也不免会被鉴定为模仿或者抄袭,所以这个黑锅LZ是很难逃掉了。

当然可能您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是众口铄金也是没办法的事。

------

姑娘

LZ这文才刚开始写您就能断定整个结构安排和那篇文相似

也太武断吧

您觉得相似,那就上对比吧

谁主张,谁取证

不要轻易说抄袭什么的,对作者来说伤害不小吧


22阿波罗2301发表于:2011/3/18 22:34:00

GN,这文的侧面描写很少的,本来这段在后面,但是因为有部分描写关于‘法庭精神病医生’这个职业的专业知识

而专业书目前不在手边,所以这样处理的,把专业知识比较少的部分提前了。

后面基本是和序一样,正统的路子。


23= =发表于:2011/3/18 22:39:00

搜了一下上面提到的那篇文

如果没错的话,就是那个全篇证人口供的构成的文吧

这篇只是一段用了证人口供做侧面描写,这就叫一模一样了

那位KY的同学你是不是从来没看过侦探小说或者悬疑小说?


24= =发表于:2011/3/18 22:41:00

不是内容的问题,而是整个结构安排和写作手法

其实那篇文的构造可以说是J禁文里独创的,所以后人即使有意外巧合类似的,也不免会被鉴定为模仿或者抄袭,所以这个黑锅LZ是很难逃掉了。

当然可能您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是众口铄金也是没办法的事。

------

姑娘

LZ这文才刚开始写您就能断定整个结构安排和那篇文相似

也太武断吧

您觉得相似,那就上对比吧

谁主张,谁取证

表轻易说抄袭什么的,对作者来说伤害不小吧

===============

请您去看一下那篇文,再来看看本文的"证词"这一段,当然我所说的整个结构并不是指全文,LZ刚开了头,后面要怎么写谁都不知道。只是这一段通过众人的证词来描述剧情发展,难道不是非常相似的么?

而且我上面的话并没有认定说作者就是抄袭剽窃了,只是客观分析了一下情况而已,当然如果您觉得是恶意,那我也只能表示很遗憾,摊手


25= =发表于:2011/3/18 22:41:00

空口白话,张嘴就来,我还说所有天朝式搞笑文都模仿曹老师呢

谁主张,谁取证

表轻易说抄袭什么的,对作者来说伤害不小吧

+1,希望纠缠不清的那个GN上出对得起你说那番话的证据

不然,就是笑话一场


26阿波罗2301发表于:2011/3/18 22:43:00

没关系,我很心平气和

每一个KY的GN都是顶贴的好GN~=3=

GN请您务必明天来看~谢谢!


27= =发表于:2011/3/18 22:44:00

搜了一下上面提到的那篇文

如果没错的话,就是那个全篇证人口供的构成的文吧

这篇只是一段用了证人口供做侧面描写,这就叫一模一样了

那位KY的同学你是不是从来没看过侦探小说或者悬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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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悬疑小说有很多,可J禁文就这些,在同一圈子里难免不会引起非议


28= =发表于:2011/3/18 22:45:00

请您去看一下那篇文,再来看看本文的"证词"这一段,当然我所说的整个结构并不是指全文,LZ刚开了头,后面要怎么写谁都不知道。只是这一段通过众人的证词来描述剧情发展,难道不是非常相似的么?

而且我上面的话并没有认定说作者就是抄袭剽窃了,只是客观分析了一下情况而已,当然如果您觉得是恶意,那我也只能表示很遗憾,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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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凭通过证词来推动剧情这一点就让您有以上感想

那我也只能表示遗憾了

同摊手


29= =发表于:2011/3/18 22:46:00

只是这一段通过众人的证词来描述剧情发展,难道不是非常相似的么?

——金庸,你怎么可以在雪山飞狐里通过众人的证词来描述剧情发展呢?!好吧就算你在那文作者之前写的好了,可你知不知道这年头有个罪名叫做“三毛抄四”啊!

几乎一模一样。。。

——好大一个客观啊!


30= =发表于:2011/3/18 22:46:00

搜了一下上面提到的那篇文

如果没错的话,就是那个全篇证人口供的构成的文吧

这篇只是一段用了证人口供做侧面描写,这就叫一模一样了

那位KY的同学你是不是从来没看过侦探小说或者悬疑小说?

--------------------

侦探小说,悬疑小说有很多,可J禁文就这些,在同一圈子里难免不会引起非议

========

GN其实你是来找存在感的吧。。。。


31= =发表于:2011/3/18 22:46:00

没关系,我很心平气和

每一个KY的GN都是顶贴的好GN~=3=

GN请您务必明天来看~谢谢!

============

还是那句话,没做亏心事,LZ自然心平气和的理所应当

本来留言就不是为了掐架,请您继续


32= =发表于:2011/3/18 22:49:00

GN其实你是来找存在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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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来找存在感,何必来这个刚开的新坑?去掐翻了几十页的坑岂不是更爽?


33= =发表于:2011/3/18 22:50:00

如果LZ抄了剽窃了借鉴了那文就请GN你上证据,如果LZ没抄没剽窃没借鉴那文,那么GN你是否应该给LZ道个歉呢?

皮外伤好愈合,可还有留疤可能呢,何况这种对一个写手来说最致命的打击?!


34= =发表于:2011/3/18 22:51:00

不好意思,LS的请看上面几层,我不认为需要道歉,谢谢


35阿波罗2301发表于:2011/3/18 22:52:00

LS不用急,再让GN看两天吧。

可能有点误会。或者她特别喜欢那篇盘文什么的。

我相信她自己会懂的。


36= =发表于:2011/3/18 22:52:00

= =2011-3-18 22:17:00

那只能说是太巧合了,或者LZ可以去搜一下那篇文,几乎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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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L姑娘,请你看看这行字,你要还觉得无需道歉,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37= =发表于:2011/3/18 22:55:00

是不是下午的几个AOKO来找事啊,非得掐得作者不更文了?

这次的方法不太高明哦


38= =发表于:2011/3/18 23:00:00

这种手法虽说不常见但是推理悬疑类也不是找不到相似例子的,本来就不是那篇盘文的原创,这位GN未免太咄咄逼人,这么就给作者泼脏水,道歉难道不是应该的?

39= =发表于:2011/3/18 23:04:00

既然懒得爬楼,我就总结一下

首先,17L只是在提出疑问后陈述,我并没有咬定作者一定抄袭,只是说明,因为J禁文的缘故,即使无意的巧合也是会被扣上不堪的帽子。

其次,27L,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句话是小学老师教的。侦探类悬疑类数不胜数,可J禁的只有这些文,而且那篇文也是比较有名的。就如同看夜宴,大家会想到雷雨一样道理。

再次,所以觉得个人不需要道歉

PS,之前的掐架什么不清楚,更没有参与,如果有旧仇,请找准对象报。


40= =发表于:2011/3/18 23:06:00

我一没有上RS,二没有认准武断,如果这就是咄咄逼人的话,只能说你太容易BLX,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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