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发表于:2011/3/18 22:32:00
不是内容的问题,而是整个结构安排和写作手法
其实那篇文的构造可以说是J禁文里独创的,所以后人即使有意外巧合类似的,也不免会被鉴定为模仿或者抄袭,所以这个黑锅LZ是很难逃掉了。
当然可能您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是众口铄金也是没办法的事。
------
姑娘
LZ这文才刚开始写您就能断定整个结构安排和那篇文相似
也太武断吧
您觉得相似,那就上对比吧
谁主张,谁取证
不要轻易说抄袭什么的,对作者来说伤害不小吧
22阿波罗2301发表于:2011/3/18 22:34:00
GN,这文的侧面描写很少的,本来这段在后面,但是因为有部分描写关于‘法庭精神病医生’这个职业的专业知识
而专业书目前不在手边,所以这样处理的,把专业知识比较少的部分提前了。
后面基本是和序一样,正统的路子。
23= =发表于:2011/3/18 22:39:00
搜了一下上面提到的那篇文
如果没错的话,就是那个全篇证人口供的构成的文吧
这篇只是一段用了证人口供做侧面描写,这就叫一模一样了
那位KY的同学你是不是从来没看过侦探小说或者悬疑小说?
24= =发表于:2011/3/18 22:41:00
不是内容的问题,而是整个结构安排和写作手法
其实那篇文的构造可以说是J禁文里独创的,所以后人即使有意外巧合类似的,也不免会被鉴定为模仿或者抄袭,所以这个黑锅LZ是很难逃掉了。
当然可能您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是众口铄金也是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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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
LZ这文才刚开始写您就能断定整个结构安排和那篇文相似
也太武断吧
您觉得相似,那就上对比吧
谁主张,谁取证
表轻易说抄袭什么的,对作者来说伤害不小吧
===============
请您去看一下那篇文,再来看看本文的"证词"这一段,当然我所说的整个结构并不是指全文,LZ刚开了头,后面要怎么写谁都不知道。只是这一段通过众人的证词来描述剧情发展,难道不是非常相似的么?
而且我上面的话并没有认定说作者就是抄袭剽窃了,只是客观分析了一下情况而已,当然如果您觉得是恶意,那我也只能表示很遗憾,摊手
25= =发表于:2011/3/18 22:41:00
空口白话,张嘴就来,我还说所有天朝式搞笑文都模仿曹老师呢
“
谁主张,谁取证
表轻易说抄袭什么的,对作者来说伤害不小吧
”
+1,希望纠缠不清的那个GN上出对得起你说那番话的证据
不然,就是笑话一场
26阿波罗2301发表于:2011/3/18 22:43:00
没关系,我很心平气和
每一个KY的GN都是顶贴的好GN~=3=
GN请您务必明天来看~谢谢!
27= =发表于:2011/3/18 22:44:00
搜了一下上面提到的那篇文
如果没错的话,就是那个全篇证人口供的构成的文吧
这篇只是一段用了证人口供做侧面描写,这就叫一模一样了
那位KY的同学你是不是从来没看过侦探小说或者悬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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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悬疑小说有很多,可J禁文就这些,在同一圈子里难免不会引起非议
28= =发表于:2011/3/18 22:45:00
请您去看一下那篇文,再来看看本文的"证词"这一段,当然我所说的整个结构并不是指全文,LZ刚开了头,后面要怎么写谁都不知道。只是这一段通过众人的证词来描述剧情发展,难道不是非常相似的么?
而且我上面的话并没有认定说作者就是抄袭剽窃了,只是客观分析了一下情况而已,当然如果您觉得是恶意,那我也只能表示很遗憾,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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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凭通过证词来推动剧情这一点就让您有以上感想
那我也只能表示遗憾了
同摊手
29= =发表于:2011/3/18 22:46:00
只是这一段通过众人的证词来描述剧情发展,难道不是非常相似的么?
——金庸,你怎么可以在雪山飞狐里通过众人的证词来描述剧情发展呢?!好吧就算你在那文作者之前写的好了,可你知不知道这年头有个罪名叫做“三毛抄四”啊!
几乎一模一样。。。
——好大一个客观啊!
30= =发表于:2011/3/18 22:46:00
搜了一下上面提到的那篇文
如果没错的话,就是那个全篇证人口供的构成的文吧
这篇只是一段用了证人口供做侧面描写,这就叫一模一样了
那位KY的同学你是不是从来没看过侦探小说或者悬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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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悬疑小说有很多,可J禁文就这些,在同一圈子里难免不会引起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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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其实你是来找存在感的吧。。。。
31= =发表于:2011/3/18 22:46:00
没关系,我很心平气和
每一个KY的GN都是顶贴的好GN~=3=
GN请您务必明天来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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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没做亏心事,LZ自然心平气和的理所应当
本来留言就不是为了掐架,请您继续
32= =发表于:2011/3/18 22:49:00
GN其实你是来找存在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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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来找存在感,何必来这个刚开的新坑?去掐翻了几十页的坑岂不是更爽?
33= =发表于:2011/3/18 22:50:00
如果LZ抄了剽窃了借鉴了那文就请GN你上证据,如果LZ没抄没剽窃没借鉴那文,那么GN你是否应该给LZ道个歉呢?
皮外伤好愈合,可还有留疤可能呢,何况这种对一个写手来说最致命的打击?!
34= =发表于:2011/3/18 22:51:00
不好意思,LS的请看上面几层,我不认为需要道歉,谢谢
35阿波罗2301发表于:2011/3/18 22:52:00
LS不用急,再让GN看两天吧。
可能有点误会。或者她特别喜欢那篇盘文什么的。
我相信她自己会懂的。
36= =发表于:2011/3/18 22:52:00
那只能说是太巧合了,或者LZ可以去搜一下那篇文,几乎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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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L姑娘,请你看看这行字,你要还觉得无需道歉,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37= =发表于:2011/3/18 22:55:00
是不是下午的几个AOKO来找事啊,非得掐得作者不更文了?
这次的方法不太高明哦
38= =发表于:2011/3/18 23:00:00
39= =发表于:2011/3/18 23:04:00
既然懒得爬楼,我就总结一下
首先,17L只是在提出疑问后陈述,我并没有咬定作者一定抄袭,只是说明,因为J禁文的缘故,即使无意的巧合也是会被扣上不堪的帽子。
其次,27L,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句话是小学老师教的。侦探类悬疑类数不胜数,可J禁的只有这些文,而且那篇文也是比较有名的。就如同看夜宴,大家会想到雷雨一样道理。
再次,所以觉得个人不需要道歉
PS,之前的掐架什么不清楚,更没有参与,如果有旧仇,请找准对象报。
40= =发表于:2011/3/18 23:06:00
我一没有上RS,二没有认准武断,如果这就是咄咄逼人的话,只能说你太容易BLX,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