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路过发表于:2007/4/14 6:08:00
法律MM,
帮koMM打完著作权官司,
请你帮LZ打下人身攻击的官司
702。。。。发表于:2007/4/14 6:09:00
那現在的ko腦子都進水了嗎 四人幫飯一抓一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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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饭四人帮
只是为被po文的ko不值
为其他真心写了还要被人说虚情假意的ko不值
四人帮也有对的时候,只对事不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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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真心这东西,自己知道
四人帮以为自己是上帝还是啥,干吗为了饭K就非要进他那站?干吗进他那站还得跟他们表真心?
他们不过跟别人一样,是普通的饭而已
因为是他们的站,他们就有权让别人把对K的真心表给他们看,还要任他们的意来评价筛选?
他们的标准不过是他们自己的,啥时候成为能代表衡量所有的ko的标准了?
看不过的,是这点= =
讨厌,怎么没人了,我这么一大段的话,又给54了.........也走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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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54,特地上血书
说实话,真心这东西,自己知道
四人帮以为自己是上帝还是啥,干吗为了饭K就非要进他那站?干吗进他那站还得跟他们表真心?
他们不过跟别人一样,是普通的饭而已
因为是他们的站,他们就有权让别人把对K的真心表给他们看,还要任他们的意来评价筛选?
他们的标准不过是他们自己的,啥时候成为能代表衡量所有的ko的标准了?
看不过的,是这点= =
血统虽然不纯,但是将就看吧,顺便希望这贴加黑十字.
703ID发表于:2007/4/14 6:09:00
讨厌,怎么没人了,我这么一大段的话,又给54了.........也走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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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俺再回一句
mm如果你搬家不到一周就被人撬了4次你除了装把锁还能怎么样?这把锁可能还有小偷能开,可能配的钥匙开不了,但是你还有其他选择吗?
704是发表于:2007/4/14 6:10:00
705摸下巴发表于:2007/4/14 6:10:00
法律MM,
帮koMM打完著作权官司,
请你帮LZ打下人身攻击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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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晓得哪个赔的多点.
706COS学法律的人发表于:2007/4/14 6:11:00
不论是主体还是参考文献,都是受著作权保护的= =不因为是参考文献,原文作者就不具有著作人身权去反对其他人引用发表了。如果被引用了以后,原作者认为被引用不符合自己意思的,仍然可以主张权利的。
而且LZ并没标明出处,做为参考文献就是很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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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是主张屏蔽呢还是主张表明出处并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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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诡辩,绝对的诡辩
摇头啊摇头
泪水啊泪水
知识产权知识竟被你们这群不懂法律的人任意糟蹋
怎叫我大清早安然入眠?
707学法律的人发表于:2007/4/14 6:11:00
多余的不想说了,爱咋咋去,xq本来是娱乐,很多事情都是侵权,玩玩也就罢了。
但是还要断章取义的利用某法中的一条取其半句话并且是字面意思来用法律支持这种行为未免太可笑了吧。
708摸下巴发表于:2007/4/14 6:11:00
讨厌,怎么没人了,我这么一大段的话,又给54了.........也走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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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俺再回一句
mm如果你搬家不到一周就被人撬了4次你除了装把锁还能怎么样?这把锁可能还有小偷能开,可能配的钥匙开不了,但是你还有其他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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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能把所有的人都当小偷来怀疑?
这跟超市搜身有什么区别.
709=W=发表于:2007/4/14 6:12:00
= =你怎么就弄不懂呢。。。
我不站小KO那边啊。只是单纯的说LZ PO东西还是不对的
然后692L我相信到底侵犯了什么权利也解释的很清楚了。
只是想说。法律这个东西,不是那样用的。
恩。就这样。
710摸下巴发表于:2007/4/14 6:13:00
多余的不想说了,爱咋咋去,xq本来是娱乐,很多事情都是侵权,玩玩也就罢了。
但是还要断章取义的利用某法中的一条取其半句话并且是字面意思来用法律支持这种行为未免太可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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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LZ打人参攻击的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哦.别说你不代理.
711为啥发表于:2007/4/14 6:13:00
712ID发表于:2007/4/14 6:14:00
那就能把所有的人都当小偷来怀疑?
这跟超市搜身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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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说了是怀疑
超市随时可以怀疑你偷东西,只要不搜你身就不犯法
HDZ要表白你可以不表,没有说不表就要把你怎么样了
713摸下巴发表于:2007/4/14 6:14:00
= =你怎么就弄不懂呢。。。
我不站小KO那边啊。只是单纯的说LZ PO东西还是不对的
然后692L我相信到底侵犯了什么权利也解释的很清楚了。
只是想说。法律这个东西,不是那样用的。
恩。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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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各位把电脑全清了吧,爷爷的版权啊!
714啊发表于:2007/4/14 6:14:00
讨厌,怎么没人了,我这么一大段的话,又给54了.........也走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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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俺再回一句
mm如果你搬家不到一周就被人撬了4次你除了装把锁还能怎么样?这把锁可能还有小偷能开,可能配的钥匙开不了,但是你还有其他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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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
打110报案
顺便找小区物业,告他们的保安保全能力太差,让小偷一再进入- -
对了,还可以找制锁的厂家和消费者保护协会,看厂家生产的锁是不是有问题
还有销售锁的店家,他们轻易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恩,暂时想起这些
对了,还有保险公司去要索赔~呵呵
715无语发表于:2007/4/14 6:16:00
那就能把所有的人都当小偷来怀疑?
这跟超市搜身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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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装锁就是把你当小偷了
那你不是把你小区所有人当小偷了?
装个锁让你配个钥匙都劳驾了?
716啊发表于:2007/4/14 6:17:00
= =你怎么就弄不懂呢。。。
我不站小KO那边啊。只是单纯的说LZ PO东西还是不对的
然后692L我相信到底侵犯了什么权利也解释的很清楚了。
只是想说。法律这个东西,不是那样用的。
恩。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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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各位把电脑全清了吧,爷爷的版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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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飞,人家说了,法律不是那样用的 XDDDD
717=W=发表于:2007/4/14 6:17:00
摸下巴同学= =
中国的法律的确不健全,但是也不是被您这样用来TX娱乐的。
恩。也许我认真了些。但是有些话,还是斟酌了再说的好。
718起床发表于:2007/4/14 6:18:00
HDZ和LZ根本就是陈凯歌和胡戈.
这张帖子就是XQ的馒头.
馒头血案虽然也侵权.那又如何,娱乐精神啊!
719恩发表于:2007/4/14 6:20:00
HDZ和LZ根本就是陈凯歌和胡戈.
这张帖子就是XQ的馒头.
馒头血案虽然也侵权.那又如何,娱乐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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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你也把你家的拿出来娱乐下呢!
站着说话不腰疼
720牛X发表于:2007/4/14 6:20:00
HDZ和LZ根本就是陈凯歌和胡戈.
这张帖子就是XQ的馒头.
馒头血案虽然也侵权.那又如何,娱乐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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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