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判决首例婚姻法新解离婚案 女方未分到房产

567条,20条/页

<1011121314151617181920>

261= =发表于:2011/8/27 21:53:00

就说男女保护力度这个问题

随便举个例子,我们国家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和偷盗婴幼儿罪,却没规定拐卖人口罪

那么如果一个男的,不是婴儿,也不是儿童,

他过了14岁被拐卖了就不能以上面的罪名处罚

只能从其它法条惩罚犯罪分子,比如拐卖时有没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什么的

但是保护力度明显比女性弱多了

=================

作为女性,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他改掉这条,改成拐卖人口我绝对不反对

但是,你要知道,这条的立法思路是“一,作为14岁以上的男性,他不像妇女一样从身体上处于弱势,容易被拐卖(智力上我就不说了),二,从现实犯罪上说,被拐卖到边远山区以及被拐卖做妓女的情况实在是很严重,而被拐卖去做人老公以及强迫做鸭的少”

怎么总是有人为不保护男性叫屈?再说,不就是强奸罪没规定女性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拐卖没规定男人为受害主体吗?到底要忽视生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到什么程度?以后是不是连儿童、老人都要一视同仁了?

我真不想说这些喜欢拿自己当有学问,有品味,有档次的GN说什么,你这么为男人叫屈,人男人压根就不在乎是不是被害人主体。你去问问男的,有几个在乎这两条罪的?本身就是少之又少的犯罪,犯到自己头上就更少之又少了

还有,不要总拿犯罪行为和社会经济生活里的民事行为相比好吗?人这一辈子需要刑法调节的情况少,重要的是生活。


262==发表于:2011/8/27 21:53:00

案例里女方只有9.7万啊,10万都不到。。
房子现在涨到120万了
差额到底是怎么算的啊

263= =发表于:2011/8/27 21:53:00

253L果然是WSN吧
=====
Loli太不了解行情,去结一次婚试试吧

264= =发表于:2011/8/27 21:54:00

我倒觉得是爱D少女又来了

265= =发表于:2011/8/27 21:54:00

如果房子是男方买的,登记也只写了男方的名字

但只要可以证明男方有了小三

是不是就可以按男方有过错来算,女方可以分房子?


266= =发表于:2011/8/27 21:54:00

那如果房子是男的买的,女的没收人没其他房子也没可以回去啃的父母一旦离婚就只有去睡大街吗? ========== 你这太极端了,没结婚之前女的是睡大街上么,再说了离婚了还能分到共同财产,婚后买的房子也算

267= =发表于:2011/8/27 21:54:00

什么是“等功能”

再说繁衍后代不是一方就能完成的吧

==========

不是一方能完成的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

承担风险和痛苦的是女方

不光是繁衍后代

要说的话哺乳也只有女性能做

尤其现在提倡母乳喂养

这是先天的生理条件决定的

所以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要想公平就应该先把这些都考虑进去

=======

非男性,想说,怀孕的过程女性痛苦,自然也会把痛苦发泄到外界

而这个外界通常会是自己的丈夫

男方的心理负担大概不会比女方少

且生出孩子的喜悦男性也是无法体会的

你想怎么公平?


268= =发表于:2011/8/27 21:55:00

没啥好讨论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为了给法官们一个明确的判案标准

但压根没考虑社会效应

太高屋建瓴了,以为人人在婚姻存续期间都是忠诚忠贞,都能够对各项事实进行承认

其实婚姻问题中的取证是最难得

说起来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婚姻来骗取他人财产

但实际上,打算骗的人还是有办法骗

但往往没这种心思的最后被净身出户

其实现在争议最大的条款还不是真正的问题

其他几条才是容易让人钻空子


269= =发表于:2011/8/27 21:55:00

那如果房子是男的买的,女的没收人没其他房子也没可以回去啃的父母

一旦离婚就只有去睡大街吗?

============

看203

还有房子分婚前买和婚后买的情况

如果男的是婚前全额买了房子,离婚后还一点补偿不愿意支付的话,女的才会去睡大街


270= =发表于:2011/8/27 21:55:00

案例里女方只有9.7万啊,10万都不到。。房子现在涨到120万了差额到底是怎么算的啊

271==发表于:2011/8/27 21:56:00

但是,你要知道,这条的立法思路是“一,作为14岁以上的男性,他不像妇女一样从身体上处于弱势,容易被拐卖(智力上我就不说了),二,从现实犯罪上说,被拐卖到边远山区以及被拐卖做妓女的情况实在是很严重,而被拐卖去做人老公以及强迫做鸭的少”
=====================
可以卖去挖煤的,好像以前在看过,拐卖未成年去挖煤的

272= =发表于:2011/8/27 21:56:00

什么是“等功能”

再说繁衍后代不是一方就能完成的吧

==========

不是一方能完成的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

承担风险和痛苦的是女方

不光是繁衍后代

要说的话哺乳也只有女性能做

尤其现在提倡母乳喂养

这是先天的生理条件决定的

所以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要想公平就应该先把这些都考虑进去

=======

非男性,想说,怀孕的过程女性痛苦,自然也会把痛苦发泄到外界

而这个外界通常会是自己的丈夫

男方的心理负担大概不会比女方少

且生出孩子的喜悦男性也是无法体会的

你想怎么公平?

========

人跟你讲生理,你特么扯心理

前面还说法律不管道德的事儿呢,生理跟心理怎么挂钩?

再说怀孕的妇女各个都折磨LG了?你又拿个例代全体

你不是男性胜似男性,赶紧变性去吧


273= =发表于:2011/8/27 21:56:00

想问下2011-8-27 21:51:00
这里讨论的是还贷未完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已经还完贷款。那等于说除了首付是男方付的之外,男女双方共同买了房,但根据新解释,男方首付那房产权是男方,但实际上房产在离婚后是继续增值的,这样只补偿婚姻存续时期的差额是公平的吗?
----------------
不公平,因为共同还贷的同时大多数人都因为经济原因失去了买另一套房子的机会,这个是很要命的,毕竟都是普通人随便都拿出几百万现金的也是少数啊。

274= =发表于:2011/8/27 21:57:00

案例里女方只有9.7万啊,10万都不到。。房子现在涨到120万了差额到底是怎么算的啊 ========= 又不是全部房子的价钱,贷款都没还完呢

275= =发表于:2011/8/27 21:57:00

非男性,想说,怀孕的过程女性痛苦,自然也会把痛苦发泄到外界

而这个外界通常会是自己的丈夫

男方的心理负担大概不会比女方少

且生出孩子的喜悦男性也是无法体会的

你想怎么公平?

========

你这么说因为老婆怀孕就出轨的男人更多呢

你想怎么公平?


276= =发表于:2011/8/27 21:57:00

非男性,想说,怀孕的过程女性痛苦,自然也会把痛苦发泄到外界

而这个外界通常会是自己的丈夫

男方的心理负担大概不会比女方少

且生出孩子的喜悦男性也是无法体会的

你想怎么公平?

========

这个太璀璨了


277= =发表于:2011/8/27 21:57:00

还说女性不是弱势群体

现在找工作都表明仅限男性


278= =发表于:2011/8/27 21:58:00

非男性,想说,怀孕的过程女性痛苦,自然也会把痛苦发泄到外界

而这个外界通常会是自己的丈夫

男方的心理负担大概不会比女方少

且生出孩子的喜悦男性也是无法体会的

你想怎么公平?

===

非男性是什么性别?人妖?


279= =发表于:2011/8/27 21:59:00

非男性,想说,怀孕的过程女性痛苦,自然也会把痛苦发泄到外界

而这个外界通常会是自己的丈夫

男方的心理负担大概不会比女方少

且生出孩子的喜悦男性也是无法体会的

你想怎么公平?

===

非男性是什么性别?人妖?

========

估计是可以自受精的雌雄同体吧


280= =发表于:2011/8/27 21:59:00

以后别共同还贷了

让男的一个人还吧,女的还不如把钱存着付另一套房子的首付


567条,20条/页

<1011121314151617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