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发表于:2011/8/27 22:38:00
如果一个TC女人和一个外国男人结婚,婚后一起住在TC境内的话
离婚时还是完全适用TC的婚姻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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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哪里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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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外国的法律能管TC的房子判给谁吗?
362= =发表于:2011/8/27 22:40:00
新婚姻法什么的,恩,其实就变相地逼迫条件好的GN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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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纠正一下是婚姻法的新解释
然后我身边条件好的GN都表示对新解释很满意
因为保障了她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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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大部分情况都是男方条件比女方好
而且大部分人一辈子也就买得起一套房
363= =发表于:2011/8/27 22:41:00
因为你这个想法根本就不现实
假如你未来LG的工资是8K每月,你是4K每月
按照你工资的一半的标准俩各拿出2K孝敬双方父母,你们就只剩下8K
如果婚前不啃双方父母,还房贷3K-4K,于是你俩只剩下4K
再减去生活费交通费交际费2K(现今物价按最节约的算),这就只有2K了
再每季节买点衣服加上年终奖金如果你们整年无病无灾无额外支出,能存上3-4W
这表示你俩在婚后3-4年内都买不起车生不起孩子也没钱旅行
过日子就是算小钱的事,有时候很无奈的,如果你还没有个平和乐观的心态,真的不如表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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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抱歉没说清楚 结婚前提是对方答应女方一半工资孝敬女方父母,毕竟女方是嫁出去的,如果男方肯嫁过来,他要这么孝敬父母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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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下半句就是扑出去的水,已经很久没在现实生活中听过这句话了
可你以后会不再去照顾你父母给你父母养老了吗
既然你认为至于女方的父母需要金钱方面的照顾和孝敬,男方的父母不需要这种孝敬和照顾
我也不再劝你了,希望你能早日遇到满足你条件的人
364= =发表于:2011/8/27 22:42:00
如果婚前男方只付了首付,婚后夫妇二人共同还贷,
那么女方是不是可以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
这个问题应该纯属夫妇双方商讨,法律应该管不着了吧?
365= =发表于:2011/8/27 22:42:00
新婚姻法什么的,恩,其实就变相地逼迫条件好的GN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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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纠正一下是婚姻法的新解释
然后我身边条件好的GN都表示对新解释很满意
因为保障了她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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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大部分情况都是男方条件比女方好
而且大部分人一辈子也就买得起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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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和DL表述的对象不一样吧
366= =发表于:2011/8/27 22:42:00
新婚姻法什么的,恩,其实就变相地逼迫条件好的GN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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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纠正一下是婚姻法的新解释
然后我身边条件好的GN都表示对新解释很满意
因为保障了她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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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抱怨新解释的就是条件不好的,我们全法院的女的都是条件不好的,我们法院在那说女的不容易的男的都是SB
367= =发表于:2011/8/27 22:45:00
嫁出去的女儿下半句就是扑出去的水,已经很久没在现实生活中听过这句话了
可你以后会不再去照顾你父母给你父母养老了吗
既然你认为至于女方的父母需要金钱方面的照顾和孝敬,男方的父母不需要这种孝敬和照顾
我也不再劝你了,希望你能早日遇到满足你条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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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观念难道没更新?孩子姓男方,住的房子有男方名字,不就是体现吗?
368= =发表于:2011/8/27 22:45:00
如果婚前男方只付了首付,婚后夫妇二人共同还贷,
那么女方是不是可以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
这个问题应该纯属夫妇双方商讨,法律应该管不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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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老公协商。
第二个方法,办理公证,有的地方不是要“加名税”吗,与其花几万块倒不如去公证处几百块公证,说如果离婚一人一半
369==发表于:2011/8/27 22:45:00
如果真的家暴和小三有证据是可以要求更多
但是女的没找到实在的证据啊
不考虑家暴和小三因素
我是觉得判的还算公平
370= =发表于:2011/8/27 22:47:00
如果婚前男方只付了首付,婚后夫妇二人共同还贷,
那么女方是不是可以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
这个问题应该纯属夫妇双方商讨,法律应该管不着了吧?
=================
和你老公协商。
第二个方法,办理公证,有的地方不是要“加名税”吗,与其花几万块倒不如去公证处几百块公证,说如果离婚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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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法律部同事就要求跟她未婚夫签协议,同DL那情况
幸亏那俩都学法律,否则她也觉得其实很难扯开脸皮说这个的
371= =发表于:2011/8/27 22:47:00
新婚姻法什么的,恩,其实就变相地逼迫条件好的GN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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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纠正一下是婚姻法的新解释
然后我身边条件好的GN都表示对新解释很满意
因为保障了她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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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抱怨新解释的就是条件不好的,我们全法院的女的都是条件不好的,我们法院在那说女的不容易的男的都是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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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下,DL指的条件好的GN是指有自己的事业收入不错的女性
LLS指的条件好的GN是家里父母本来就有钱有N套房的女性
不知理解的对否
372= =发表于:2011/8/27 22:48:00
结婚后姑娘要补贴娘家其实难度大很多,例如吧,和公婆住男人会觉得很正常不,但是要是和男人提提和岳父岳母住,几个男人不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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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也没多少新婚小两口是和父母住一块的了吧
条件特差那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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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家庭一般都是只有一方管钱,女方居多,我妈是这么讲的
跟公婆一起住,这种事媳妇肯定会不高兴的,实在没房子的除外
373= =发表于:2011/8/27 22:49:00
374= =发表于:2011/8/27 22:50:00
369 ==2011-8-27 22:45:00
如果真的家瀑和小三有证据是可以要求更多
但是女的没找到实在的证据啊
不考虑家瀑和小三因素
我是觉得判的还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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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证据不是那么好搞得
家暴的话,没打算离婚的基本都不太想报警和验伤,觉得是丑事
家暴的超出一定限定的,基本不敢报警
小三更难了,捉奸在床都不一定会被定义为婚内过错
一般要证明有非法同居才行
375= =发表于:2011/8/27 22:52:00
如果真的家瀑和小三有证据是可以要求更多
但是女的没找到实在的证据啊
不考虑家瀑和小三因素
我是觉得判的还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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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要对这条法条抱希望
真的,这个实践中没有具体定数,赔多赔少自由裁量,一个是看你当地之前法官判的,第二个...准备好和法官拉关系吧。
376= =发表于:2011/8/27 22:53:00
如果婚前男方只付了首付,婚后夫妇二人共同还贷,那么女方是不是可以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这个问题应该纯属夫妇双方商讨,法律应该管不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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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男方会答应的,我一男同事婚前全额付款买的房子看新解释出来了,还要主动加女方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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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男人才是真心想过日子的
那种一看女方要加名就觉得女人是图他财产说女人不想好好过日子的男人,心里不定有什么小九九呢
377= =发表于:2011/8/27 22:53:00
378= =发表于:2011/8/27 22:53:00
379= =发表于:2011/8/27 22:53:00
380= =发表于:2011/8/27 22:53:00
新婚姻法什么的,恩,其实就变相地逼迫条件好的GN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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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纠正一下是婚姻法的新解释
然后我身边条件好的GN都表示对新解释很满意
因为保障了她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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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抱怨新解释的就是条件不好的,我们全法院的女的都是条件不好的,我们法院在那说女的不容易的男的都是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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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下,DL指的条件好的GN是指有自己的事业收人不错的女性
LLS指的条件好的GN是家里父母本来就有钱有N套房的女性
不知理解的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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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的都有
有家里早就买好铺位房子给女儿过快乐日子的
也有工作不错挣钱较多自己贷款买了房自己在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