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发表于:2013/3/11 17:45:00
如果不加名的话
男方的确是可以独自卖掉的
我爸就干的这事
一开始还有模有样的商量
我妈反对
一转身爸爸自己把房子卖了,我妈一点办法都没有
362= =发表于:2013/3/11 17:49:00
从我个人感情上
婚后还贷的,一定要加名字
哪怕女方当全职太太
这个是不能用工资差距来说事的
女方为家庭的付出,婚后的财产理所当然有一份的
36361l发表于:2013/3/11 17:51:00
发现没讲清楚有误会
房子是婚后十年才买的,感情也不错当时妈妈就没想太多
364= =发表于:2013/3/11 17:55:00
发现没讲清楚有误会
房子是婚后十年才买的,感情也不错当时妈妈就没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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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的父上是突然需要急用钱么,你妈不同意还擅自卖了真是有点不计后果啊唉
365= =发表于:2013/3/11 18:03:00
那个90W和10W的,婚后工资比例又差距很大的
但是即使是差距巨大那也是婚后共同财产
要按这样算,那欧美霓虹那种全职家庭主妇是不是就该做死也没份分房子了?
36661l发表于:2013/3/11 18:06:00
父上的一猪朋狗友忽悠投资实业
说你家就三人住那么好那么大的房子干啥还不如拿去番几番钱生钱
后来自然是打水漂跑,因为是自己投资,也没法追债什么的
367= =发表于:2013/3/11 18:11:00
如果双方首付出钱有差,完全可以注明比例,更何况还要婚后还贷
就算以后离了,男方比例高,房子还是男方的
只是支付女方出钱的当时市值,注意是当时......
在这个房价疯涨的世道,男方根本不可能吃亏
不明白那个死活不肯加名的男方怎么想的
有本事你婚前全款啊
368= =发表于:2013/3/11 18:22:00
欧美霓虹那种是law本来就保护她们的利益
作死的tclaw打着男女equality的旗号做损害女性利益的事情
才让假名这种扯蛋的纠纷产生
369= =发表于:2013/3/11 18:27:00
要是我,真是家里穷成这样,索性叫家里不掏这钱嫁妆也免掉,自己也表求加名就是了
有什么忘不忘的,这女方家穷成这样还要贪图这个,把这钱存在女儿户头当压箱底钱都比付这点首付要好吧,毕竟人家90万都花了,也不需要你这10万来凑数,就算人家勉强同意了,又有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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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吐槽“穷成这样”
只能拿出十万确实不有钱,但也不至于到“穷成这样”吧
370= =发表于:2013/3/11 18:56:00
有没有觉得如果是女方房子,女方还款,男方出装修电器要求加名字,是一件过分的事情?
371= =发表于:2013/3/11 19:02:00
这种男的不就是软饭男么
如果这女的不介意养个一小白脸别人也不好说什么吧
而且一般不是富婆的话,也没女人愿意嫁这种男人吧,婚前买不起房没什么,婚后还要女方还款orz这女的又要生孩子又要给家用......
372= =发表于:2013/3/11 19:02:00
要是我,真是家里穷成这样,索性叫家里不掏这钱嫁妆也免掉,自己也表求加名就是了
有什么忘不忘的,这女方家穷成这样还要贪图这个,把这钱存在女儿户头当压箱底钱都比付这点首付要好吧,毕竟人家90万都花了,也不需要你这10万来凑数,就算人家勉强同意了,又有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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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吐槽“穷成这样”
只能拿出十万确实不有钱,但也不至于到“穷成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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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LS 虽然也觉得不至于“穷成这样” 但嫁人这种事一般一辈子不就一次么 对比对方的90W首付 10W的确寒酸……
另外同意那句别巴巴的想着给10然后一起还贷再加名 在对方家人看来就是女方占了他大大的便宜 家里真的困难只拿得出这么多就拿着钱婚前另外投资别提加名 不然嫁过去在婆家没底气没地位日子更难过
373= =发表于:2013/3/11 19:16:00
这种男的不就是软饭男么
如果这女的不介意养个一小白脸别人也不好说什么吧
而且一般不是富婆的话,也没女人愿意嫁这种男人吧,婚前买不起房没什么,婚后还要女方还款orz这女的又要生孩子又要给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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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家情况接近,女方婚前贷款买了套(60平米),婚后两口子又买了一套大的(首付男方家出的),同事老公收入一般,两套房子的月供都是同事给,每月再给老公一千当家用。现在第二套接房了,男方父母想过来住,但是没钱装修,婆婆希望同事卖掉婚前那套,同事坚决不卖宁可离婚
374= =发表于:2013/3/11 19:20:00
要说多少次加名可以写比例啊,还“占了大大的便宜”orz
不是我说,这么想的婆家也够JP的,就算没加名以后日子也不好过
LS那种我总觉得重点在于婆家要一起住
宁可离婚啊,果然这种软饭男很难忍
375= =发表于:2013/3/11 19:24:00
但凡有自尊并且条件尚可的女方家庭肯定是愿意按比例出钱加名的,有贷款的就出首付的比例然后一起还贷,以小驳大的事做不出,也不屑做,何必没进门就低一头。整个结婚费用男方比女方多出二三十万是应该的,这是对女方的尊重。当然,通情达理的家庭都是好商量的,如果有一方很搞的话,那以后的日子就比较难过,总之,门当户对才是硬道理。
376= =发表于:2013/3/11 19:27:00
73L那个女的太尼玛可悲了,那男的更可悲
377= =发表于:2013/3/11 19:27:00
要说多少次加名可以写比例啊,还“占了大大的便宜”orz
不是我说,这么想的婆家也够JP的,就算没加名以后日子也不好过
LS那种我总觉得重点在于婆家要一起住
宁可离婚啊,果然这种软饭男很难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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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不是,他们当初买大房子就是为了一起住的,男方家卖了自己的房子才把首付给了。同事是觉得现在没钱就把新房子先空着,但公婆还是想早点住进去。同事单亲家庭,父亲去世早母亲没工作,婚前的房子她家某个长辈赞助才付的首付,她又是外地人,还是想保留下来给自己增加安全感
378= =发表于:2013/3/11 19:29:00
同事家情况接近,女方婚前贷款买了套(60平米),婚后两口子又买了一套大的(首付男方家出的),同事老公收人一般,两套房子的月供都是同事给,每月再给老公一千当家用。现在第二套接房了,男方父母想过来住,但是没钱装修,婆婆希望同事卖掉婚前那套,同事坚决不卖宁可离婚=================
这种婆家绝对算JP了吧
婚后买的第二套那推算来看结婚也没多久,婆家就那么不客气的要来住为了装修自己要住的房子还要你同事卖婚前的房子,这嘴脸简直了
379= =发表于:2013/3/11 19:32:00
爬完L的深切感受就是宁可自己婚前投资婚后拎包入住也绝不占男方房子的便宜
这种事情麻烦不说,太伤感情了
380= =发表于:2013/3/11 19:33:00
同事家情况接近,女方婚前贷款买了套(60平米),婚后两口子又买了一套大的(首付男方家出的),同事老公收人一般,两套房子的月供都是同事给,每月再给老公一千当家用。现在第二套接房了,男方父母想过来住,但是没钱装修,婆婆希望同事卖掉婚前那套,同事坚决不卖宁可离婚===========
虽然我觉得女强男弱也不一定不幸福,但是男的弱到这地步也太……
而且看描述女的也不是强到收入很高很牛的样子,又不是包养小白脸,这果然是真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