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穿并喜感着发表于:2008/7/23 8:39:00
1。不准结婚:结了婚还能当偶像,唯一例外的就是娶了工藤静香的日本天王木村括哉。不过已婚的木村括哉 因此被经纪公 司严厉处罚,大副减速的分红比例,使他的年收入派名在日本演艺圈中狂降。
2。不准谈恋爱:虽然谈恋爱是人的天性很难禁止,不过偶像谈恋爱就像小偷作案一样,只能偷偷摸摸的,打死都不能承认,像泷泽秀明 如此大方地承认自己于铃木亚美是一对,只能说他大概是嫌自己太红了。
3。在公共场合严禁于异性朋友走在一起:被公认是极不人道的偶像条款,不过也有演艺圈人士解读为,禁令只限于公开场合,私底下只要没被媒体抓包,卿卿我我又何妨?
4。不准起摩托车:摩托车是肉包铁,万一跌伤了偶像最买钱的脸蛋,经纪公司数以千万计的投资可就血本无归了,当然不准骑!
5。不准发福:你看过体重过重的偶像吗?偶像第一要件就是随时保持上镜的完美体态,万一不慎吃多,经纪公司会要偶像没饭吃,好让 偶像在最短的时间里瘦回来。
6。不准不听话:胆敢与经纪公司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不乖的木村括哉,经纪公司让他一周休5天,让木村闲得发疯,而铃木亚美更是被日本演艺圈全面封杀,等同于被迫退出日本演艺圈。
7。不准收礼物:说好听是为了避免Fans互比礼物大小,说实在话则是礼物直接送到偶像手里,经纪公司没的抽成,还不如鼓励Fa ns购买偶像的各种周边产品,经纪公司才有赚头嘛!
8。不准休息:偶像做的越多经纪公司赚得越多,偶像累坏了身体,经纪公司也不管,所以深田恭子在片场晕倒两次,V6在7天开了1 1场演唱会,都是在挑战体能极限。
9。不准签名:偶像全身上下都可以卖钱,签名当然也不例外。签名一旦泛滥,就显得偶像本人没什么价值,所以TOKIO到台湾时给 某日系媒体留念签名,当媒体打算作为给读者抽奖的赠品时,马上被日方经纪公司要求追回签名。
10。不准抽烟喝酒:偶像是青少年的典范,抽烟喝酒能免就免,小杰尼斯的大阪俊介,滨田一男及尾身和村等人就是因为未成年抽烟喝 酒被媒体逮个正着,由小杰尼斯领队泷泽秀明代表公开道歉后被逐出经纪公司。
1==发表于:2008/7/23 8:40:00
2=..=发表于:2008/7/23 8:43:00
火星人来的LOLI你好....
地球是很危险的
快回你的火星去吧.....
火星的LOLI控大叔们需要你==+
3= =发表于:2008/7/23 8:43:00
V6在7天开了1 1场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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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3天九场OTL
4= =发表于:2008/7/23 8:44:00
人楼主又不是不知道自己穿了!
问题是喜感从何而来?
结婚那条?
5= =发表于:2008/7/23 8:48:00
规矩就是为了让人打破才存在的
明星也是普通人,有些条件的确不人道了点
结婚也好、抽烟喝酒也好、谈恋爱也好
有什么大不了的
时代都在变啦,不觉得有什么好喜感的。
6上下发表于:2008/7/23 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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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第244位读者
- ======================送前辈饭,
- 想说,已经貌似有两个又打破第一条了把……这穿的
7= =发表于:2008/7/23 8:56:00
8= =发表于:2008/7/23 9:00:00
火星都不收。
9= - =发表于:2008/7/23 9:00:00
= =2008-7-23 8:43:00
V6在7天开了1 1场演唱会
==
我家3天九场O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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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还没开吗?
10= =发表于:2008/7/23 9:01:00
= =2008-7-23 8:43:00
V6在7天开了1 1场演唱会
==
我家3天九场O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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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1天多少场来着?从早上8点还8点半就开始了。
11- -发表于:2008/7/23 9:02:00
12==发表于:2008/7/23 9:04:00
1天11场而已,也就是前辈的7倍不到(当然要打折了,毕竟场子小时间短)
13笑死发表于:2008/7/23 9:05:00
有人除了第一条,都做过。
14开玩笑发表于:2008/7/23 9:06:00
15= - =发表于:2008/7/23 9:09:00
应该说除了第九条铁打的规定外,其他的都不算什么吧
16嗯发表于:2008/7/23 9:11:00
能穿成lz这样也不容易啊……
17= =发表于:2008/7/23 9:11:00
为啥没有不准拍照?
18- -发表于:2008/7/23 9:13:00
可是24都发福了。。。
19- -发表于:2008/7/23 9:22:00
笑死2008-7-23 9:05:00
有人除了第一条,都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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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是我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