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短信,被民警警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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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2008/3/6 13:38:00

我比较PF这女的


22= =发表于:2008/3/6 13:42:00

问题是LZ发短信的人并不是LZ的好友而是积怨已久的- -

那就可能不被当作玩笑了

和好友之间死来死去到无所谓


23TAT发表于:2008/3/6 13:45:00

经常叫我同学死来死去的

大家都活得好好的

虽然她们也喊我去死

想说LZ发短信的对象做噩梦去吧

晚上让贞子上她身。。。。


24…………发表于:2008/3/6 13:48:00

总之你遇到JP了,而且她也把你当J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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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在JP眼里,这世界上的JP数量比一般人看来还要多得多

因为JP自己就是到处招惹别人争抢利益

那么按“作用力=反作用力”的规律,她的生活里也是处处碰“JP”的


25LZ发表于:2008/3/6 14:36:00

==2008-3-6 13:22:00

原来是市委的人,民不与官斗

更何况你先攻击她在先,虽然是她自找的

不过你最早留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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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公务员.只是文印室里打字员.好嚣张.T _____T


26law发表于:2008/3/6 14:46:00

如果警察叔叔要请你喝咖啡的话就不会打电话给你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做坏事还是别留证据比较好啦~


27= =发表于:2008/3/6 14:47:00

下次随便买个号码发短信给这个不就得了

总之不要让他们查出来是自己做的


28==发表于:2008/3/6 15:07:00

放心,警察叔叔没有时间和心情管你

他们还巴不得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呢

只要那个JP不再纠缠,你不会有问题的

下次换个查不出来是谁的招儿对付她吧


29= =发表于:2008/3/6 15:12:00

此乃JP也...囧

30路过~发表于:2008/3/6 15:12:00

LZ详细情况是怎样的?

有没可能是那女的雇了个人来吓你的啊 ...


31qjl发表于:2008/3/6 15:14:00

看了以后,觉得lz你何必呢,都不干了,还发这么个短信过去。

人家和你关系不好,你发这个短信过去,她去不去报警都很正常。

你如果觉得委屈,不爽,你当时干嘛去了?碰到这种事情,当场就要解决,离开以后,发这么一条,我orz。。。

ls的tx也不要出什么馊主意,现在买个号码,人家一猜就知道是lz发的,警察已经打电话了,还是算了吧。


32提醒下发表于:2008/3/6 15:17:00

LZ做事情当心,有心搞大要留案底的

33= =发表于:2008/3/6 15:25:00

LZ不是一般的WL

你发条短信骂她就爽了?

不由得让人想到他怀疑你也是事出有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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