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名税,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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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2011/8/25 16:04:00

可能KY了 身为女人我讨厌看到别的女人拿神马青春损失说事了 男的不照样有青春么 把自己弄得多弱势一样
想要男女平等 就不应该有这种想法 要不然根本不可能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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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的回复,LS太亮,连我男同事们都说女的年龄一大就吃亏了,你身为一个女人竟认为男女在年龄青春这玩意上是一同等的,3,40岁的老男人照样能找20来岁小GN,3.40岁的女人呢??

222= =发表于:2011/8/25 16:05:00

这婚姻法是鼓励买房用的吧
现在这么一闹不论男女都打算婚前买套房作为投资了
以后房价更有理由涨价了= =

223= =发表于:2011/8/25 16:05:00

那LS希望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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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ls

希望至少女性对家庭的付出被社会承认吧

现在中国女人大部分既要工作,又照顾家庭,付出的劳动比男人多多了,只不过是在这个既男权又商业的社会,照顾家庭这一块的劳动价值被抹杀了


224= =发表于:2011/8/25 16:07:00

虽然我自己名下已经有房了,但看到这个新法总是莫名的反感。
将来孩子都给他生了,一离婚,好嘛,个归个的,男方的一点便宜也别想占
凭什么啊!?
如果这个新法早出个十来年就好了----就没那么多父母逼自己姑娘嫁人了

225= =发表于:2011/8/25 16:07:00

这婚姻法是鼓励买房用的吧
现在这么一闹不论男女都打算婚前买套房作为投资了
以后房价更有理由涨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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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因为婚前财产如果不是房产的话很难举证吧?
所以,谁不想被分钱谁就去买房呗

226= =发表于:2011/8/25 16:10:00

所以也不太能理解这次新解释出台后
一直喊着将来一旦离婚会净身出户的是怎么个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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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对方全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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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分婚前婚后,婚前全款那是没份,婚后对方全款那也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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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指婚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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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来就是婚前财产,又不是夫妻共有,离婚的时候为什么要平分= =

227= =发表于:2011/8/25 16:11:00

那LS希望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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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ls

希望至少女性对家庭的付出被社会承认吧

现在中国女人大部分既要工作,又照顾家庭,付出的劳动比男人多多了,只不过是在这个既男权又商业的社会,照顾家庭这一块的劳动价值被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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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往好里想,既然婚姻法都男女·平等了,凭什么家务都要女人做,凭什么小孩就女人带,又不是光坐家里等着吃,也要工作也赚钱回家,又不是多做有得赚,当然要平分


228= =发表于:2011/8/25 16:11:00

在TC想实现男女平等还是做梦比较快

你必须要上班,必须要生小孩,必须要带孩子,必须要承担家务

如果你不做,那周围的人都说是你错

在TC女性真可怜,女人的事情你要做,男人的事情你也要做

全包了就是男女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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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粗体都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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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未婚无男友 但是从周围亲戚家80后姐姐们的婚姻来看……至少带孩子这条很难

我的那些姐夫们还都是些80后受过教育,家里感情还算不错的那种

叫他们带孩子那就是跟杀了他们一样一样的,至于家务活因为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其实双方父母代办包揽的非常多

再过些年等爸妈们都做不动了,我也不觉得这些男人有意向会把家务承担起来

所以说现在跟理想还是有差距的


229= =发表于:2011/8/25 16:12:00

看回复有些话挺别扭的,好像父母着急女儿的婚姻是为了让她弄男人的房子一样

大部分父母着急子女的婚姻也是为了孩子以后能有个自己的家庭,有所依靠,这样自己走了之后也放心了,

就算婚姻法改了,该着急的父母还是会着急,毕竟没有父母希望女儿离婚的。


230= =发表于:2011/8/25 16:13:00

非你ls
希望至少女性对家庭的付出被社会承认吧
现在中国女人大部分既要工作,又照顾家庭,付出的劳动比男人多多了,只不过是在这个既男权又商业的社会,照顾家庭这一块的劳动价值被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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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改的话劳动法,婚姻法,社会医疗养老保障都要跟上,最重要的还是传统观念,就是这跟新婚法出的解释关系完全很小啊


231= =发表于:2011/8/25 16:13:00

虽然我自己名下已经有房了,但看到这个新法总是莫名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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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房,同反感+1
我是彻底觉得官shang勾结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了,昏法是房产商定的没跑

232= =发表于:2011/8/25 16:13:00

WSN不是一向高呼真爱嘛?结婚了要老婆为自己牺牲事业在家相夫教子,等老婆人老珠黄了又和外面年轻漂亮的三儿真爱
真爱他妹夫,现在昏法一改出轨的代价都没有了,放心大胆的出去真爱了,好和谐
这不是拍脑袋改的昏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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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为什么会这么想?新婚法反而是有防止转移婚内财产的条款,提高了出轨导致离婚的成本
目前争议最大的是明确了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的定义,与男方出房女方出陪嫁的传统不符,但是现在房价这么高,这一条就是保护无论男女出钱买房那方的权益。如果双方都为买房出了力,那么在房产登记的时候就直接写双方名字也就不用以后“加名交税”了。我个人觉得双方婚前就把话说明白,比老婚姻法暧昧不清执行起来又各种不到位要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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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点说对了,这个新昏法就是为了保护财产所有权不因为离婚而变更,但是昏法不保护弱势群体不赶紧出细则规定赡养费问题谈什么保护财产所有权?这不是喧宾夺主了吗?

女性在婚姻里面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弱势群体,举个例子女人怀胎十月生孩子,生完孩子现在还讲究母乳喂养,有几个女性生完孩子做完月子事业还能一点点都不受影响?几个月的产假过完能不能让身体回复生孩子以前的状态不说,几个月产假之内谁能保证自己的岗位没有被顶掉?自己做的企划没有问题?这都是女性为了家庭付出的代价,相对而言男性就没有这方面问题了

还有现在所谓的婚姻过错方也没有确定的条例说明到底该怎么处罚,打个比方婚后男方出轨了要求离婚,但是房产是婚前财产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名字,那么女方作为受害方还要净身出户了?


233==发表于:2011/8/25 16:15:00

现在政治上能说得上话的女性一个也 没

定个啥法律也没人为女性说话


234= =发表于:2011/8/25 16:15:00

好吧 我其实一直是在WL 我上面说的言论里没有一处是在说法律保障的 就是借个L说个人想法而已

反正我脚着WL在WZ一直是正常现象不是么噗

然后说到没有能力自强的女人的问题 不管她们有没有能力 我觉着如果之前的夫妻生活已经可以说是公平了 那么离婚的时候就不能索要那些个不属于她们的东西 这么说可能又有人来说WSN回路了

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

还有粗体 如果不开始渐渐有人这么想 还怎么发展下去

然后关于青春损失我又没说是中国发明的囧 只是看着动不动就拿这个说事很烦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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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上胸部,就想问,你几岁?

初中生高中生像你这么想是正常的,因为她生理上没意识到自己和男人有什么差异,成人的现实生活她没经历过不了解,只一根筋的认为“男女都一样啊男女平等女人为什么要特殊照顾这不是侮辱人吗”,如果你是这样的小朋友,那先别来这里添乱了

如果你20+了,工作了,还这么想……请问你脑袋没被驴踢过吧?小时候你妈抱你的时候不小心摔地上了吧?不然咋能……这么头脑简单呢?


235= =发表于:2011/8/25 16:16:00

还有现在所谓的婚姻过错方也没有确定的条例说明到底该怎么处罚,打个比方婚后男方出轨了要求离婚,但是房产是婚前财产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名字,那么女方作为受害方还要净身出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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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想说,如果过错方明确,女方可以要求赔偿金额,和房产证有没有名字无关,
直接要钱就可以



236= =发表于:2011/8/25 16:16:00

GNS还少看了一点= =

作为上周才去听了法律讲座的人想说

社会的观念和模式才是最可怕的

相对于国外在离婚之后女性如果无过错会分的比较多来说

国内的80%以上还是男性分的的多

在说到孩子问题,大家都以为一般判给母亲的多

但是近10年的数据说明给男方的多

如果在这样的状况下离婚,女人还有什么


237= =发表于:2011/8/25 16:17:00

所以也不太能理解这次新解释出台后
一直喊着将来一旦离婚会净身出户的是怎么个状况
==============
比如对方全款买房
---------
那也分婚前婚后,婚前全款那是没份,婚后对方全款那也对半
=================
必须是指婚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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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来就是婚前财产,又不是夫妻共有,离婚的时候为什么要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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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分有其他的补偿措施也行啊,
不如给各自的青春做个估价啊,
离婚时按缩水程度算一算谁吃亏

238= =发表于:2011/8/25 16:18:00

那LS希望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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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ls

希望至少女性对家庭的付出被社会承认吧

现在中国女人大部分既要工作,又照顾家庭,付出的劳动比男人多多了,只不过是在这个既男权又商业的社会,照顾家庭这一块的劳动价值被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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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什么形式被认可呢?

既然对平分婚内财产不满意的话,是要分到2/3吗


239= =发表于:2011/8/25 16:19:00

虽然我自己名下已经有房了,但看到这个新法总是莫名的反感。
将来孩子都给他生了,一离婚,好嘛,个归个的,男方的一点便宜也别想占
凭什么啊!?
如果这个新法早出个十来年就好了----就没那么多父母逼自己姑娘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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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体看了有点别扭,孩子也是自己的啊,难道不喜欢吗?如果离婚是双方感情破裂,没有过错方的话为什么一定想着要占男方便宜?

最后一句倒是有道理,我觉得新婚法让婚姻更纯粹了,既然占不了财产上的便宜那没有感情就不需要结了


240= =发表于:2011/8/25 16:19:00

虽然我自己名下已经有房了,但看到这个新法总是莫名的反感。
将来孩子都给他生了,一离婚,好嘛,个归个的,男方的一点便宜也别想占
凭什么啊!?
如果这个新法早出个十来年就好了----就没那么多父母逼自己姑娘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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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体也很奇怪
孩子难道不是自己骨血的一部分吗
怎么搞的像是给男人完成任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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