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名税,很好嘛

693条,20条/页

12345678910>

41= =发表于:2011/8/25 12:49:00

那就不生孩子呗

42= =发表于:2011/8/25 12:50:00

同样非法律系,不过那天听法律系的朋友说,这边抓到确凿证据,离婚的时候对财产分割也是有利的
不过所谓确凿证据,像一般的牵手照,揽肩照都不算的
=========================
之前听说过比较极端的做法
当你知道在哪里的时候,你就报案说有OOXX交易,出警记录就是证据
=======================================
好像说同居才算证据
=====================
那出柜方只是经常外宿,长期在各方面出柜只要不同居就不算了?而且同居的证据要怎么出示,出柜方一口咬定没有呢


43= =发表于:2011/8/25 12:51:00

婚前公证财产有没有人提的出口?

这样很伤感情吧

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婚前自己买套房

这么说我要晚点结婚T_T

==============

很伤感情吗?我觉得是扫清以后的隐患呢,而且对双方都很公平,谁都别占对方便宜

把财产的问题说清楚了,感情会更纯粹的


44= =发表于:2011/8/25 12:51:00

那就不生孩子呗

===========

我觉得这L可能有部分GN是家庭条件不错未来可以自己做主或者还没考虑结婚问题

很多事不是你想不做就不做的

大部分女性婚后都要受婆家夫家束缚

你结婚就知道身不由己了

要考虑的事太多


45= =发表于:2011/8/25 12:52:00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我给你的青春我给你生了小孩所费的精力所损伤的身材折旧的了么
尼玛真是火大
==================
就是这样啊,找女人的时候大家都要找年轻的,
法律上却不承认青春损失费这么一个东西


是的,那天听一众人讨论,说新昏法的规定类似于
如果男方付了首付,小夫妻一起还贷,可是是每个月拿男方的工资还贷,女方的工资补贴家用(买菜、日用品、交水电费等等)
那么离婚的时候女方必须提供所有条目的发票或者收据,否则这个房子还是没有女方的份
============================
这是胡扯吧,难道不是男方要拿所有发票收据证明全是他一个人付的女方才没份?
=======================
我,好想爆粗口


46= =发表于:2011/8/25 12:54:00

婚前公证财产有没有人提的出口?

这样很伤感情吧

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婚前自己买套房

这么说我要晚点结婚T_T

=========

这有啥,那些有产阶级不都得去公证嘛

不过现在婚姻法也改了,房子不用公证了,普通人除了房子,也没啥可去证的


47= =发表于:2011/8/25 12:57:00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我给你的青春我给你生了小孩所费的精力所损伤的身材折旧的了么
尼玛真是火大
==================
就是这样啊,找女人的时候大家都要找年轻的,
法律上却不承认青春损失费这么一个东西


是的,那天听一众人讨论,说新昏法的规定类似于
如果男方付了首付,小夫妻一起还贷,可是是每个月拿男方的工资还贷,女方的工资补贴家用(买菜、日用品、交水电费等等)
那么离婚的时候女方必须提供所有条目的发票或者收据,否则这个房子还是没有女方的份
============================
这是胡扯吧,难道不是男方要拿所有发票收据证明全是他一个人付的女方才没份?
=======================
我,好想爆粗口

=============

粗口+1,有本事贱男不要找年轻美貌的啊!!!!摔!!!!!!


48= =发表于:2011/8/25 12:57:00

加上他们结婚3年感情不是特别好只能算凑合不错的状态

========

婚后加名不用交税的吧?昨天看到新闻貌似是这样说的啊


49= =发表于:2011/8/25 12:57:00

我是不懂为什么新婚姻法出台的时候制定的人说这个会大大降低离婚率,不是应该增加了离婚率还降低了结婚率么,
--------------------
制定的人是觉得主妇为了不净身出户就会忍下去维持这段婚姻吧
这种脑回路真是奇葩

50= =发表于:2011/8/25 12:58:00

是的,那天听一众人讨论,说新昏法的规定类似于
如果男方付了首付,小夫妻一起还贷,可是是每个月拿男方的工资还贷,女方的工资补贴家用(买菜、日用品、交水电费等等)
那么离婚的时候女方必须提供所有条目的发票或者收据,否则这个房子还是没有女方的份
============================
这是胡扯吧,难道不是男方要拿所有发票收据证明全是他一个人付的女方才没份?
-------------------------------------------
这个是民法范畴,谁主张谁举证╮(╯_╰)╭

51= =发表于:2011/8/25 12:58:00

真有RID了?

========

貌似只有南京有

====

武汉也有了,还尼玛+4%


52= =发表于:2011/8/25 12:59:00

NJer路过,本地发钱不积极,抢钱跑第一

这条例据说没行文通知、没执行细则,领导一个电话下来就开始了,而且坑爹的是这次征税是按照当下的市场房价,而不是当年的买入价

比如说我哥他七、八年前首付买的房,后来结婚和嫂子一起还款。房子七八年前具体多少钱买的不清楚,不过他家那先是成了秦淮河风光带,再是去年突然成了一所名校高中的学区房,现在的价格起码是原来买入时的两到三倍,添个名字至少要交2w块= =


53= =发表于:2011/8/25 12:59:00

恩,房子是没出,300万房子是老公父母出了大半,然后剩下的她老公出

但是装修钱亲友出了一半大概是将近10万?而且婚礼十几万是女方家里出的

得的几万礼金全部补贴家用了

----------

如果离婚应该让对方返还装修的钱,和一半的婚礼钱

===========

问题不是你说陪就陪,要是人家不想给说没法律依据你还不是哑口无言

=====

所以说很不公平

另外我也觉得婚前协议很难说出口,感情好的时候容易感性战胜理性


54= =发表于:2011/8/25 13:01:00

南京er,昨天报纸头条 不用结婚了,在南京买套好房子起码300万 我们这边一般女方家就是出出车子,电器,装修 再说我家也没那个钱买半套房子 看来要么不结婚,要么找一家只付首付以后一起还的 总之这辈子都要辛苦了,女人不发奋不行啊

55= =发表于:2011/8/25 13:01:00

女人要自强要独立这些都是对的,但是女人再怎么自强独立也改变不了大部分女人是处于弱势群一方的事实,而且不仅TC,在其他发达不发达国家都一样,但是其他国家法律还是保护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的,TC法律却是在保护财产而不是为人制定,弱势群体更加弱势了,TC的女人太苦逼了


56= =发表于:2011/8/25 13:02:00

那就不生孩子呗

===========

我觉得这L可能有部分GN是家庭条件不错未来可以自己做主或者还没考虑结婚问题

很多事不是你想不做就不做的

大部分女性婚后都要受婆家夫家束缚

你结婚就知道身不由己了

要考虑的事太多

====

那就是她们活该


57= =发表于:2011/8/25 13:04:00

女人要自强要独立这些都是对的,但是女人再怎么自强独立也改变不了大部分女人是处于弱势群一方的事实,而且不仅TC,在其他发达不发达国家都一样,但是其他国家法律还是保护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的,TC法律却是在保护财产而不是为人制定,弱势群体更加弱势了,TC的女人太苦逼了

====================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我给你的青春我给你生了小孩所费的精力所损伤的身材折旧的了么

无论怎么算女方都亏

除非你LG是上门女婿,或者你老公宠你宠上天了


58= =发表于:2011/8/25 13:04:00

那就不生孩子呗

===========

我觉得这L可能有部分GN是家庭条件不错未来可以自己做主或者还没考虑结婚问题

很多事不是你想不做就不做的

大部分女性婚后都要受婆家夫家束缚

你结婚就知道身不由己了

要考虑的事太多

====

那就是她们活该

自找的,照你这么说家庭条件不好所以结婚了倒贴男方,这么憋屈结个屁婚

自己是包子别怪狗惦记


59= =发表于:2011/8/25 13:04:00

既然房子不加名,那么装修家具全都男方来

工作千万不能辞,男女双方一起工作一起养家

娃女人生,那么相应的家务男人或者男人的爹娘去做

男人不肯做,那么女人表生娃

如果生了娃,娃跟谁姓,就归谁家长辈带

ORZ多公平啊


60= =发表于:2011/8/25 13:05:00

那就不生孩子呗

===========

我觉得这L可能有部分GN是家庭条件不错未来可以自己做主或者还没考虑结婚问题

很多事不是你想不做就不做的

大部分女性婚后都要受婆家夫家束缚

你结婚就知道身不由己了

要考虑的事太多

====

那就是她们活该

===

LS脑子出问题了?


693条,20条/页

12345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