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名税,很好嘛

693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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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发表于:2011/8/27 9:32:00

没人了啊,还想借地请教个问题

我自己名下有房有按揭,但我的房子是父母出的首付,按揭的钱也是父母出的,其实就是父母拿我的名义按揭买了房子。

所以男朋友要买新的房子,他家条件也不好,也只能付首付按揭(我家准备陪车子)

但现在限购,如果跟男朋友结婚后再买房就成了二套房,不能买或者首付高按揭贵一大堆问题,且存在上面说的房子是他父母出钱所以是他一个人的问题

但如果不结婚,他先首付买房,好像有什么还贷期间不能加名字还是什么的规定吧?要怎么才能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呢?

还有我名下的房子,现在是父母在按揭,是不是按揭这部分也要算成夫妻两人共同还贷了?要怎么才能避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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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很简单。在你与男朋友结婚前,先公证即双方同意不会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所以你现在的房子男方同意无论婚前婚后即归你与你父母所有。这种公证即可。

第二个问题,一个是上面有些说的,婚后再加名字,但是要跟银行商量,手续很繁琐

二是男方有了房子,但是双方去做公证,即还有多少贷款是准备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即可。

至于你为什么要陪嫁车子?不能把这些钱用于还贷男方的房子?只要出钱前,公证过这男方的房子中有多少是你出钱还贷的,有多少是准备婚内共同还的即可。

当然这些不能说你对这房子有物权,但是有了这公证,至少保证你对这房子清楚的债权


682==发表于:2011/8/27 9:39:00

他不给钱咱就不搬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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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

ls你真天真,有几个人能忍下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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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还有一种行为叫换锁

反正就算有补偿,也不是居住权或者产权

换了锁把你赶出去也是理所当然的


683= =发表于:2011/8/27 9:40:00

活用公证

有些情况,虽然房产证上不能加你,或是双方父母的名字。

但是如果有公证过的协议,表明这房子有你的一半,就算现在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只有这公证是合法的(废话,一般来说公证处不会公证不合法的协议),这房子还是有你的一半。

有法律规定照法律,法律规定没有说,就照双方的协议(特别是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


684= =发表于:2011/8/27 9:46:00

为什么说婚前加名字就有效?

因为一般房地产产易中心,除了让你们交税,还要让你们交公证书,才能加名字。

如果二个人是一起签署购房合同,当然不需要加公证书,因为购房合同很清楚的表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然后根据购房合同再最后变成产证上的名字。

但是如果产证下来了,事后再加另一方不是夫妻关系的名字。一般房地产交易中心都需要出双方同意的公证书,不是简单到场就能加名字的。

所以对于法院来说,在产证上加名字就算物权,因为这表示一般来说都是有双方同意的公证书或是购房合同的。除非你能拿出相反证据。


685677L发表于:2011/8/27 11:35:00

谢上面的GNS

公证啊,男友和双方家人恐怕都会觉得生分不让去,看来我要坚持去了。。

不陪车子,我家出钱到首付里,但婚前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不还是属于赠予么?去公证首付比例的话,法律是承认的么?

还有我家那死脑筋,我总觉得他们会说,又不打算离婚,公证什么啊,别给他们丢人什么的= =+


686==发表于:2011/8/27 11:51:00

不公正就別貼錢,否則就變成你送給他們的,連債權都沒的
你自己的房子也還欠這貸款,你還不如把這筆錢給提前還貸,因為婚後你還的那部份是作為公共財產了,那當然是婚後的還貸越少約好

687==发表于:2011/8/27 11:58:00

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有個朋友找了個鳳凰男,女生家裡已經有套寫她名字的房子,兩人商量買個郊區的婚房(兩人都是公務員,在郊區zf部門上班),男方家裡沒錢,女生爸媽覺得反正30w不是出不起就願意給他們出資,就當嫁妝了
為了二套房貸的問題,最後只寫了鳳凰男的名字讓他申請貸款,但其實婚後就是一起還貸了,結果最後一刻分了沒結婚,但房價早就漲了很多,渣男不肯把房子賣了,說首府的錢就當問女生借得,慢慢還orz.......而且只肯還30w.........特麼杯催......你說這不是拿自己父母的血汗錢去dt男的麼

688= =发表于:2011/8/28 21:25:00

武汉房产加名征4%契税

回应称合乎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文

新华社电 南京等多地日前征收婚前房产“加名税”引发广泛关注。记者从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武汉对婚前房产证加名按“赠与行为”对待,按加名方取得房产份额征收4%契税。

据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介绍,该市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是按“赠与行为”对待。夫妻双方约定各自持有该套房产的份额后,首先需要先办理公证手续,再请专业评估公司对需要加名房产的市值进行评估,照赠与房产的手续办理。此过程中,需要缴纳契税,具体计税方式为“加名方持有房产的份额×加名房产评估出来的市值×婚前房产契税税率4%”。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双方约定各享有50%权益,妻子获得50万元,按照这50万元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公证费用是根据房子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70元。

对于“加名税”问题,武汉市地税局不愿接受采访,含糊地表示,对婚前房屋加名征收契税并非才开始,一直以来都在这么做。高于一些地方的征收标准,是因为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武汉市的做法合乎国家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文,暂时还未接到其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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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体是新亮点,100平的房子公证费要7000


689= =发表于:2011/8/28 21:38:00

那么夫妻婚后买房,父母没有出钱,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这个也算双方共同财产吧?

又或者,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只付了一部分首付,并不是全部,女方父母未出钱,其他的还是夫妻二人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这个房子又怎么算?


690= =发表于:2011/8/28 22:11:00

黑体是新亮点,100平的房子公证费要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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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外地公证吧,只要400,我国境内公证都有效力的。


691= =发表于:2011/8/28 23:54:00

这次新婚姻法最惨的是已经结婚但没注上名字的,对于没结婚的gn, 结婚前就要好好长个心眼了

692= =发表于:2011/8/29 15:17:00

关于新法的讨论,感觉已经某种程度上来说走入了误区。

婚姻的本质是什么?从婚姻中大家可能得到什么,又需要付出什么?

婚姻本来就是私有制出现之后才有的,婚姻能够保障的,从来不是爱情,而是利益。

任何一方,要求对方为了爱情而一味的付出,完全放弃保护自己的利益是不现实的,也是不道德的。更何况这个利益至上的社会,生存竞争残酷激烈,社会道德已经日益崩坏沦丧。法律在这个时候,本来应该成为最后一道防线,社会的底线,保护弱势的一方最基本的利益不受侵害,或者说,受到侵害以后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哎,不能指望中国的法律的。从制定、到实施和执行,很少为弱势群体考虑的,中国的法律是为强势群体和既得利益者固化利益的。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幸福和家庭的走向只能越来越依赖与男人的良心了。可是,现在这个社会,抛弃良心的成本如此之小,所获如此诱人。于是,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好人”沦陷了。

据说,《今日说法》还是什么其他法律栏目过去曾经讨论过相关的问题,有位女性法律家提出可以学习外国法律对女性的保护条款,旁边的男法学家激动地连连反驳,都坐不住了。呵呵,阴暗的推测,是不是也有小三或者预备有呢?

哎,制定这些条款的人,可能就是包二奶养私生子有不能见人的利益需要保障的人,能指望什么呢?想起来之前人大委员:房价高,那可以四十岁的男人娶二十岁的女人嘛。至于二十岁的男人,完全可以晚点结婚!


693= =发表于:2011/8/29 15:29:00

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双方约定各享有50%权益,妻子获得50万元,按照这50万元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公证费用是根据房子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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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如果是婚前买的按揭房现在还没还完的该怎么算?

也按全部房价算?

那就悲催了,首付30万,还有70万没还的房子,被加名的一方一方面要按100万缴税,一方面又要继续和配偶一起还剩下的70万,真的好被催。。。


694- -发表于:2011/8/29 15:41:00

婚前买了两套房无压力,从来没对男人有指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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