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发表于:2011/8/27 23:36:00
434
==2011-8-27 23:32:00
要是不给加也不给做公证,那这个男人就是不值得嫁的
朋友最近打算结婚
男方家有房有贷
她家的意思是出首付一半的现金要求加名字
男方不干
于是这GN就不结了
GN家里也没有话说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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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女方愿意出一半首付要求加个名字挺合理的
虽然有房的gn不少,但是大部分生女儿的家庭都没有给自己孩子买套房子的意识,总觉得将来会嫁人
那么这个时候拿钱出来希望对方加上女儿的名字也是希望给自己孩子一个保障
不能理解男方为什么拒绝呢
而且发现这种想法的男人和他们父母还不少
我觉得顶楼例子里的GN不结了,男方家肯定还特愤慨,哈哈,估计会把GN也划入拜金女的行列,不满足他们自私自利之心的就是拜金,这种习惯思维真是打一辈子光棍也活该
442= =发表于:2011/8/27 2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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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家庭的共同财产是200W,其中130W是丈夫挣的,70W是妻子挣的
假设前提为不存在过失方,离婚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各100W,那30W不算是给妻子对家庭付出的维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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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算法很不对
有些牺牲是终身性的
比如女人可能为了生育为了家庭放弃高薪的发展机会
所以她可能本来可以挣8000块,但最终选择了4000块
而这个放弃导致她一辈子都可能做超不过5000的工作
但是相对的,本来她lg可能只能做5000块的工作
因为她的支持,变得可以去做2w块的工作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啥问题
但是离婚的时候平分实际不合理
尤其是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的
更别说再婚的时候,拿着2w的离异男人和5000的离异女人根本不是一个起跑钱
443= =发表于:2011/8/27 23:36:00
那种婚后工作干得特红火的女强人很少在家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小孩的
==============
真有LS那种情况的,离婚比较多
而且就算女方是那样了,难道男方就会多做了家务多照顾了老人小孩吗?
这里讨论的都是大部分的情况啊
===========
女方都那样了,难道男方不做是请了保姆在做吗?除非是俩人都是工作狂,否则肯定有一个主内一个主外的
而且这里讨论的大部分情况不就是妻子在家事上多投入一些,在家庭收入方面少贡献一些
丈夫在家事上少投入一些,在家庭收入方面多贡献一些
所以家庭共同财产的平分就是对妻子在家庭方面投入的补偿啊
当然我也觉得国外付赡养费的方法很不错,可我们毕竟都在TC啊
444= =发表于:2011/8/27 23:37:00
要是这个男人不劈腿
怎么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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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想说GN想的太单纯了= =……另外离婚也不一定全是男方过错,LX别掐我圣母啊咳咳
====================
但是这个男的负离婚的主要责任啊
445= =发表于:2011/8/27 23:37:00
要是这个男人不劈腿
怎么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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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想说GN想的太单纯了= =……另外离婚也不一定全是男方过错,LX别掐我圣母啊咳咳
不掐不掐,事实上民法老师说过70%说性格不合的其实是X生活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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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在这L都会被戳中HHP= =
446= =发表于:2011/8/27 23:38:00
我不觉得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付出有多大差别
最主要的还是男女生理上的差别,就是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这个问题
婚姻法完全应该考虑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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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大了,不看个例看整体
家务基本是女人做的,结婚后男方的父母基本也是女人照顾的
更别说生了孩子以后照顾孩子的精力了
而且基本上这个女人还得上班工作赚钱
447= =发表于:2011/8/27 23:38:00
那种婚后工作干得特红火的女强人很少在家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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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LS那种情况的,离婚比较多
而且就算女方是那样了,难道男方就会多做了家务多照顾了老人小孩吗?
这里讨论的都是大部分的情况啊
===========
女方都那样了,难道男方不做是请了保姆在做吗?除非是俩人都是工作狂,否则肯定有一个主内一个主外的
而且这里讨论的大部分情况不就是妻子在家事上多投人一些,在家庭收人方面少贡献一些
丈夫在家事上少投人一些,在家庭收人方面多贡献一些
所以家庭共同财产的平分就是对妻子在家庭方面投人的补偿啊
当然我也觉得国外付赡养费的方法很不错,可我们毕竟都在TC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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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是在讨论怎么样才能做到平均分配吗?
这条例就不是平均分配啊,LS真不知道怎么跟你沟通
448= =发表于:2011/8/27 23:38:00
没说只靠金钱,而是说一方出力比较多,一方出钱比较多,基本扯平了=================================
等到男人也因为怀孕哺乳而耽误事业一两年 等到60岁的女人也能找到20岁的小伙子 等到40岁的离婚女人再婚的时候能找到条件匹配的 LS再来说扯平吧 ?引用一段新闻“大约8年前,有过一位男士在本报征婚,当时他40出头,离异,孩子读大学,早期炒股发家,有个亿万身价。后来成功找到个名牌高校的女硕士,28岁,还为他生了个孩子。近来此人又现身,50多岁,再度离异,据说,钱比以前更多了,要求8年后仍不变,还是要找30岁不到的才女加淑女。”
449= =发表于:2011/8/27 23:38:00
439
= =2011-8-27 23:35:00
我不觉得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付出有多大差别
最主要的还是男女生理上的差别,就是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这个问题
婚姻法完全应该考虑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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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这个差别也很大
450= =发表于:2011/8/27 23:39:00
要是这个男人不劈腿
怎么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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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想说GN想的太单纯了= =……另外离婚也不一定全是男方过错,LX别掐我圣母啊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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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男的负离婚的主要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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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DL说的是广义的呢没想到是说这个案例= =……
451= =发表于:2011/8/27 23:40:00
我不觉得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付出有多大差别
最主要的还是男女生理上的差别,就是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这个问题
婚姻法完全应该考虑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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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大了,不看个例看整体
家务基本是女人做的,结婚后男方的父母基本也是女人照顾的
更别说生了孩子以后照顾孩子的精力了
而且基本上这个女人还得上班工作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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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问题是如果这个女人不上班赚钱还房贷的话,离婚了房子还不能分呢
除非一开始买房的时候就写两人名字,双方还有协议公证的
452= =发表于:2011/8/27 23:40:00
钱是有形的,女方的付出都是无形的
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
有些女人都觉得对这个婚姻法新解释不满的女人是为了财产,何况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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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为了财产啊……判决分配的不就是财产么,财产就是保障就是自身利益,自己都不为自身利益谋划女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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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说严密点儿,是有些圣母和WSN认为这些女人就是图男人的房子,不是真心好好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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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假定是家里面男方只挣钱女方只管持家
或者男方挣钱比较多女方顾家比较多这样
那么离婚时共同财产平分不就是认可了女方对家里的贡献,有什么不公平的?
前面被打成圣母的一枚,代表自己认为,对新解释不满的女人不是为了财产,而是对婚姻的心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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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平分个毛啊
最大的财产也就是房子了,还归男人了
按你的解释,女人为了照顾家成全职主妇了,离婚以后还能有什么挣钱的工作啊
我就不懂你这样的圣母处处为了男人考虑,心态是怎么回事
453= =发表于:2011/8/27 23:41:00
本来就已经是男权社会
法律还不能保障更公平的分配,于是大家还是自己争气点赚钱买房比较好
454= =发表于:2011/8/27 23:42:00
本来就已经是男权社会
法律还不能保障更公平的分配,于是大家还是自己争气点赚钱买房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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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男权社会
不是你说争气就能找到能买得起房的工作的
455= =发表于:2011/8/27 23:43:00
而且问题是如果这个女人不上班赚钱还房贷的话,离婚了房子还不能分呢除非一开始买房的时候就写两人名字,双方还有协议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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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婚后的就算共同财产了,还贷款也是共同财产吧
456= =发表于:2011/8/27 23:43:00
如果一个家庭的共同财产是200W,其中130W是丈夫挣的,70W是妻子挣的
假设前提为不存在过失方,离婚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各100W,那30W不算是给妻子对家庭付出的维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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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这200W里有150W是房子的价值,有20万是车子的价值,有20万是装修家具的价值,然后10万是存款
最后房子产权归他,升值物,你拿到了所谓房产当时升值的一部分以及你贷款的钱,但是丧失了在买房的同等条件下购买房子的优势,你得到的是家具车子装修折算的钱甚至JP点的让你直接把家具什么的搬走补你点差价,贬值,存款平分
你觉得公平吗
要考虑通货膨胀要考虑利率等等,不是简单的200W的事情。
所有焦点还是在房子上...其他,分割在离婚案件中都不算什么,只要对方没搞财产转移
要是被财产转移,那你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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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不是在算嫁妆,为共同财产升值的共同分享,贬值的也是共同承担,200W就是指在离婚的那个点上一个家庭所拥有的共同财产
至于男方转移财产什么的,别骂我,除非那个丈夫是民营企业老板,他的收入和资产很难由妻子控制之外,正常收入挣工资的家庭,如果能让丈夫偷偷把财产转移了,说明妻子本身就有问题
457= =发表于:2011/8/27 23:43:00
我就不懂你这样的圣母处处为了男人考虑,心态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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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你不是想好好维持感情过日子的,就想着离婚怎么找好处
458= =发表于:2011/8/27 23:43:00
如果一个TC女人和一个外国男人结婚,婚后一起住在TC境内的话
离婚时还是完全适用TC的婚姻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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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哪里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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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外国的法律能管TC的房子判给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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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财产适用离婚时法院所在地法,也就是TC法律……
房子,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459= =发表于:2011/8/27 23:44:00
而且问题是如果这个女人不上班赚钱还房贷的话,离婚了房子还不能分呢除非一开始买房的时候就写两人名字,双方还有协议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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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婚后的就算共同财产了,还贷款也是共同财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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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有看过这新条例说什么吗?
460= =发表于:2011/8/27 23:44:00
财产平分个毛啊
最大的财产也就是房子了,还归男人了
按你的解释,女人为了照顾家成全职主妇了,离婚以后还能有什么挣钱的工作啊
我就不懂你这样的圣母处处为了男人考虑,心态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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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这种不是家里条件好就是自己能挣钱
不知道还有些女人都在家里围着炉灶围着公婆小叔子小姑子还有孩子
为了满足男方的要求可能还要生不止一个……
然后人老珠黄被踢出家门
但离婚的时候连家里到底有多少财产都搞不清楚
连老公拿的工资和灰色收入具体数目也不明白
强者看不上弱者
但是总不能当弱者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