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 =发表于:2011/8/27 23:58:00
482= =发表于:2011/8/28
恩,我见过的家庭都是妻子管家,没见过AA或者丈夫管的
可能我们都活在乌邦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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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周围就各种情况都有
这里只能讨论大部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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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都有也不至于各占三分之一吧
凑份子的日子怎么过啊,家里想换个电视一人出一半还是按收入比例出?
至于男人掌家就不该让他存在,结婚前这些都该说明白的
483= =发表于:2011/8/28 0:05:00
484= =发表于:2011/8/28 0:08:00
如果不公证的话,协议最好请律师去写,有过协议有失公平,没被采纳的(这么判的有没有给法官塞钱,具体协议怎么写的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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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不知道是那个地方的法院给的理由...很有失水准。至少根据以前的高院解释,只有在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此约定是具有无效、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定情形时,该协议才不生效。在03年的时候高院就出了指导,一般情况下,在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情况下,不能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来变更或撤销协议
拿这个理由出来的,还通过,估计是给法官塞了钱
485= =发表于:2011/8/28 0:16:00
这新闻里的男人太贱了,说我只不过气急打了她一拳,不重。但她居然用电话砸我,还抓破我的脸。
真有脸说,气急了打谁一拳不疼啊,你又不是被打的,你怎么知道不重。用电话砸你,我看应该用所有家电砸死你!
486= =发表于:2011/8/28 0:20:00
482 = =2011-8-28
恩,我见过的家庭都是妻子管家,没见过AA或者丈夫管的
可能我们都活在乌邦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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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周围就各种情况都有
这里只能讨论大部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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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都有也不至于各占三分之一吧
凑份子的日子怎么过啊,家里想换个电视一人出一半还是按收人比例出?
至于男人掌家就不该让他存在,结婚前这些都该说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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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让他存在,这口气大得,你当你自己上帝啊,轻飘飘一句话就抹杀现实中的这种情况存在,能不能多说点实际怎么办,别老在你理想中“应该”怎样怎样的平台上空对空泛泛而谈
487= =发表于:2011/8/28 0:21:00
这新闻里的男人太贱了,说我只不过气急打了她一拳,不重。但她居然用电话砸我,还抓破我的脸。
真有脸说,气急了打谁一拳不疼啊,你又不是被打的,你怎么知道不重。用电话砸你,我看应该用所有家电砸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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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你要这样可就是过失杀人(还是已经能算蓄意杀人了
为了个打你的男人赔上自己你值得么
488= =发表于:2011/8/28 0:22:00
489= =发表于:2011/8/28 0:29:00
我觉得这个判的没什么说的,?单纯觉得结婚前把账算清楚了比较好,否则婚前属于自己的房产要是万一离婚岂不是也要被分?凭啥?就是这女的太单纯,被家暴被三也不知道要留个证据啥的,否则赔死丫的
fs
fs
fs
490= =发表于:2011/8/28 0:38:00
491= =发表于:2011/8/28 0:39:00
ky,偏题,还是对防卫过当那个比较感兴趣啊,
因为觉得初期肯定是逃跑的黄金时间,如果当时
顺手设置路障或者用东西砸追的人的话效果会比较好吧
偏激点着要在米国,我觉得当时就开枪撂倒比较好
但是那样会不会被判防卫过当,我觉得一旦近身接触基本上就没跑了
很容易就被控制住了
492= =发表于:2011/8/28 0:46:00
493= =发表于:2011/8/28 0:54:00
494= =发表于:2011/8/28 1:13:00
493 = =2011-8-28 0:54:00
495= =发表于:2011/8/28 1:15:00
ky,偏题,还是对防卫过当那个比较感兴趣啊,
因为觉得初期肯定是逃跑的黄金时间,如果当时
顺手设置路障或者用东西砸追的人的话效果会比较好吧
偏激点着要在米国,我觉得当时就开枪撂倒比较好
但是那样会不会被判防卫过当,我觉得一旦近身接触基本上就没跑了
很容易就被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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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他手脚吧
估计他只冲你扑过来这种,你弄死他以后很难证明他是要对你实施QJ行为
496= =发表于:2011/8/28 1:21:00
还有个问题,现在新婚姻法把夫妻共同财产看作借贷的关系
也就是妻子被迫以低息(存银行的利息?)把自己的财产借给丈夫买房子,让他去获取高利
这本身就是个剥削的行为。
比如房子100w,首付30w,还了10w,涨价到200w
丈夫补偿给妻子还贷的一半加这一半的升值部分,但未还款的60w部分的升值,均归丈夫所有。
假设夫妻关系可以看作这样的投资关系,借贷关系。试问有什么样的傻子会参与这样不利的投资和借贷?
就因为她是你的配偶就该被你剥削吗?
如果我是一个有投资头脑的男人,我会付完首付之后每和妻子共同还贷10w就和她离婚,强制结束我们的投资契约,独占未还款部分的增值。然后我再找个妻子再共同还款10w,依此类推,我每次离婚都只需要补偿房产原价的十分之一增值,不管房子如何涨价,我都可以狠狠剥削我的妻子。
所以你们看出这条所谓公平的法理,其不公平处在哪里了吗?
497= =发表于:2011/8/28 1:22:00
498= =发表于:2011/8/28 1:23:00
497 = =2011-8-28 1:22:00
499= =发表于:2011/8/28 1:31:00
498 = =2011-8-28 1:23:00
497 = =2011-8-28 1:22:00
500= =发表于:2011/8/28 1:40:00
498 = =2011-8-28 1:23:00
497 = =2011-8-28 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