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判决首例婚姻法新解离婚案 女方未分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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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2011/8/27 21:17:00

1500养小孩绝对不够随便一个幼儿园一个月就是大几千1500说不定连一半都不够现在养小孩真的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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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这么夸张,幼儿园一个月大几千那家长工资得多高,现在人均收人这么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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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这边一个月2000,五线城市;不过有同学在南京江宁,说一个月为1500左右;表姐在北京,一个月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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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J这边上幼儿园就是一个月4K左右,所以有些女方挣钱4、5K的孩子到年龄了就干脆辞职在家带孩子了
结果新婚姻法对这样的女人完全没有任何保障

162= =发表于:2011/8/27 21:17:00

145 = =2011-8-27 21:09:00

感觉结论就是被QJ没那啥之前反抗还得注意个度

等那啥了的时候才能随便防卫

那啥了以后又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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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我国对强奸一旦认定还是惩罚的蛮厉害的

强奸不但侵犯性自主权还通常危害到人身健康权,再加上一般肯定女子是反抗不过男子的,想过当我觉得也比较困难……所以真遇上了你也别多想啥防卫过当了,怎么样能逃怎么样来呗

而且防卫过当不是罪,是量刑情节,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


163= =发表于:2011/8/27 21:17:00

= =2011-8-27 21:12:00

这和教育理念无关,在理论上应该是就算小孩要现在立马去美国上学,男方也应该支付小孩在美国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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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法盲吗?
你去美国是你的事,法院绝对不会按照你美国的生活标准判的
他只会按照当地生活水平的最低标准判的。
还有在中国,小孩是叫抚养费,赡养费只针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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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说了我本身就觉得法律有问题么囧
很多发达国家对离婚都有规定的,离婚之后经济强势方要一直负责弱势方的生活,保证弱势方的生活水平不会比结婚之前低太多,一直到弱势方有新的经济来源以保障生活质量为止
我觉得TC如果不能保证女方的权益的话,至少也应该保证小孩在父母离婚之后的生活质量不会低于父母离婚之前的,而保证这些的应该是经济强势方,所以我最开始就觉得这项法律是有问题的

164= =发表于:2011/8/27 21:18:00

多恶心啊

反抗不就是为了阻止侵害行为发生么

结果还得小心别伤了坏人

还得得侵害行为实质发生了才能正经反抗,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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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你的权益即将被侵害的紧急时刻,你可以启动防卫

其实我们国家这些法律已经比以前好多了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我国大多抄的日本和德国法

小日本更是照抄德国


165= =发表于:2011/8/27 21:19:00

就跟谋杀一样

在他真捅你之前你反抗都要注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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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笑了,按照这位说的,那还非要被捅到以后你才能拼起反抗,之前他拿到在你面前比划时,或者没捅到你,你都要注意度是吧


166= =发表于:2011/8/27 21:20:00

1500养小孩绝对不够随便一个幼儿园一个月就是大几千1500说不定连一半都不够现在养小孩真的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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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这么夸张,幼儿园一个月大几千那家长工资得多高,现在人均收人这么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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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这边一个月2000,五线城市;不过有同学在南京江宁,说一个月为1500左右;表姐在北京,一个月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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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儿多贵的都有,量力而为呗,我舅家条件就不错,孩子上的幼儿园每月也就几百

167= =发表于:2011/8/27 21:20:00

1500养小孩绝对不够随便一个幼儿园一个月就是大几千1500说不定连一半都不够现在养小孩真的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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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这么夸张,幼儿园一个月大几千那家长工资得多高,现在人均收人这么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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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真没夸张,我们这幼儿园一个月差不多1K5到2K的样子,公办比民办便宜些,报名时出现过家长带着铺盖提前蹲坑的情况Orz,比小学初中还烧钱


168= =发表于:2011/8/27 21:21:00

这里是不是有法学院的学生?拜托了,求求你重新复习一遍犯罪的预备,着手,实行,和即遂吧

不要误人子弟了


169= =发表于:2011/8/27 21:21:00

就跟谋杀一样

在他真捅你之前你反抗都要注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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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笑了,按照这位说的,那还非要被捅到以后你才能拼起反抗,之前他拿到在你面前比划时,或者没捅到你,你都要注意度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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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夸张说明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有这个企图否则解释起来就会很麻烦


170= =发表于:2011/8/27 21:21:00

= =2011-8-27 21:17:00

1500养小孩绝对不够随便一个幼儿园一个月就是大几千1500说不定连一半都不够现在养小孩真的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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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这么夸张,幼儿园一个月大几千那家长工资得多高,现在人均收人这么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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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这边一个月2000,五线城市;不过有同学在南京江宁,说一个月为1500左右;表姐在北京,一个月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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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J这边上幼儿园就是一个月4K左右,所以有些女方挣钱4、5K的孩子到年龄了就干脆辞职在家带孩子了
结果新婚姻法对这样的女人完全没有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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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在现在人均收入很高这句话上啊orz,人均收入很高么,这是要活在多厚实的象牙塔里才能说出来这种话啊,人均收入不能光比数字的啊,要说比数字那现在两千的确是比几十年前的二十高了一百倍,但是现在物价尤其是房价何止涨了五百倍啊,收入的数字高有屁用,钱是用来花的不是单纯的一个数字

171= =发表于:2011/8/27 21:21:00

= =2011-8-27 21:16:00

到底谁才是法盲啊

强姧犯你从他着手开始就是犯罪行为的实施,揷人是犯罪行为的即遂,谁说的非得等到揷人后才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啊,从他着手时,就不存在了。你就可以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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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心觉得天朝法盲过多,很多人肯定从既遂未遂的字面上就觉得两者差很多……其实就算未遂那惩罚也不轻的啊

犯罪认定主要还是从主客观的一致性上认定的,就是你是否主观有强奸故意,客观是否实施强奸


172= =发表于:2011/8/27 21:22:00

我不说了我本身就觉得法律有问题么囧
很多发达国家对离婚都有规定的,离婚之后经济强势方要一直负责弱势方的生活,保证弱势方的生活水平不会比结婚之前低太多,一直到弱势方有新的经济来源以保障生活质量为止
我觉得TC如果不能保证女方的权益的话,至少也应该保证小孩在父母离婚之后的生活质量不会低于父母离婚之前的,而保证这些的应该是经济强势方,所以我最开始就觉得这项法律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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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这个案件的女方离婚后一定比婚前过的惨?

173= =发表于:2011/8/27 21:22:00

感觉结论就是被QJ没那啥之前反抗还得注意个度

等那啥了的时候才能随便防卫

那啥了以后又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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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谋杀一样

在他真捅你之前你反抗都要注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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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恶心啊

反抗不就是为了阻止侵害行为发生么

结果还得小心别伤了坏人

还得得侵害行为实质发生了才能正经反抗,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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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原来学的是只要是有侵害威胁,防卫就是正当的

但是说实话这个侵害威胁不好界定啊

不恰当的例子来说,语言上的撩拨算不算有侵害威胁呢


174= =发表于:2011/8/27 21:22:00

遗产继承的话,我记得现在新的是说承认医学上关系了,以前只承认法律上的关系。

具体什么的内容和我妈讨论过。她说得看到司法解释的正文和对应的法律条款才能明白。

现在媒体什么的拽着可劲炒的有偏离主题的嫌疑。


175==发表于:2011/8/27 21:23:00

法律不是应该保护弱势群体吗
新婚姻法法律保护的完全就是强势群体
有能力买房的经济上肯定处于强势地位,不论这一方是男还是女

176= =发表于:2011/8/27 21:23:00

在BJ这边上幼儿园就是一个月4K左右,所以有些女方挣钱4、5K的孩子到年龄了就干脆辞职在家带孩子了结果新婚姻法对这样的女人完全没有任何保障 ============ 怎么没保障了,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能分一半,房子也是

177= =发表于:2011/8/27 21:24:00

在BJ这边上幼儿园就是一个月4K左右,所以有些女方挣钱4、5K的孩子到年龄了就干脆辞职在家带孩子了结果新婚姻法对这样的女人完全没有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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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保障了,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能分一半,房子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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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负的首付,女方这个样子为了家庭辞职带孩子

一旦离婚了本来就是没有保障


178= =发表于:2011/8/27 21:25:00

那个啥,新出的是新司法解释,不是新婚姻法。


179= =发表于:2011/8/27 21:25:00

上次看一个教授说,这次新解解决了婚姻法和物权法的矛盾,但是对于女方来说,很多国家离婚条款是偏向女方的,霓虹好像是70%财产给女方

说到底,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为了离婚才去结婚,因为自己的青春耗不起

爸妈花钱培养了自己,自己嫁到别家,生个姓别家姓的娃,自己大部分时间在照顾别人的父母儿子,自己挣的钱、自己的价值都成了别家的,还要面临被扫地出门的囧境,很多女性不求钱啊,只要安全感,我真不晓得有些圣母怎么潇洒的起来

要么生的孩子随女方姓,凭什么男人一高兴女人就要受苦10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面临身体、心理、工作那么多困难


180= =发表于:2011/8/27 21:25:00

法律不是应该保护弱势群体吗
新婚姻法法律保护的完全就是强势群体
有能力买房的经济上肯定处于强势地位,不论这一方是男还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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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一定吧,比如两方家境相当但是一方之前家里已经给他准备了一套婚房顺理成章就拿来住了什么的……嘛,不过这不是重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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