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掐J禁就光明正大的来,别在隔壁偷偷摸摸的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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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2011/8/28 1:09:00

有些故意抢票然后高价卖给别人的不是JP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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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么侵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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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票还不叫侵权???

你是J饭吗??


262==发表于:2011/8/28 1:09:00

不是一个次元简直无法对话……洗洗睡!戴罪立功你好,戴罪立功再见

263= =发表于:2011/8/28 1:09:00

这L奇怪了

卖同人本就是用爱豆赚钱

有些人喜欢买

有些人觉得JP

这都是个人想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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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是 这种行为不算J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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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不算那是你的想法,别人有自己的权利觉得这种行为就是JP

你凭啥不许别人这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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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LS,随便啊,被JP说成JP,完全无压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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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早这么想不就得了

LZ如果能这么想得开也不会有这贴了

钱都赚了,被说两句JP又不会死,BLX啥


264= =发表于:2011/8/28 1:09:00

录档上传下载是侵权的

未经官方授权做字幕是侵权的

转卖CON票舞台剧票和ZB是侵权的

扫图上传是侵权的

同人是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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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后一条国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别的倒是坐实JP的

但TC。。。。。。。什么都不是JP


265= =发表于:2011/8/28 1:09:00

噗,突然想到如果利用IDOL赚钱就是JP的话,那代购的呢?高价出ZB得呢?当然他们是没侵权所以不算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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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只收原价和运费和买东西的交通费当然没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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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禁止一切转卖行为,谢谢


266= =发表于:2011/8/28 1:09:00

掐什么啊,难道你要全世界都认同你的想法 囧死了 ---- 你说的这个是所有掐架的起因,又不只是一贴,照你理论,ZB就没有掐架贴了,也没有黑了,“我就是想把我认为的表达出来你还反驳我太囧了把”是不是?

267= =发表于:2011/8/28 1:10:00

掐什么啊,难道你要全世界都认同你的想法 囧死了 ---- 你说的这个是所有掐架的起因,又不只是一贴,照你理论,ZB就没有掐架贴了,也没有黑了,“我就是想把我认为的表达出来你还反驳我太囧了把”是不是?

268= =发表于:2011/8/28 1:10:00

有些故意抢票然后高价卖给别人的不是JP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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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么侵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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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票还不叫侵权???

你是J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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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价也就算了,有些明显是故意炒票好么

电影节那会的事不记得了?


269= =发表于:2011/8/28 1:10:00

看来是有些J禁作者BLX了

首先,你肯定要承认你不管最终赚没赚到钱,你出本的行为就是在利用IDOL赚钱

其次,XQ经常说的见A见P,你不能在你出本这个事情上就剥夺别人发表想法的权利,人家有权觉得你出本=JP,就像你有权继续出本一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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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个不看帖的,谁说这行为不侵权了

你知道啥叫J禁吗?你跟那戴罪立功的一个星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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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划线你别BLX了,别搞的全世界只有支持J禁的人才懂的J禁一样

我的话说的都够中立的了,怎么你还不满意啊

还有我自始至终都没提到“侵权”俩字,我说的是利用IDOL赚钱,谢谢

J禁作者如果连这个都不承认,那也太装X了


270= =发表于:2011/8/28 1:11:00

自制周边不等于山寨周边好吧。。。。。。

同人不等于CP向好吧。。。。

真是跟一群外来生物浪费半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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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别老以为人是外来生物

大不了都上胸说话好了

烦死了

就不许人对J禁有异议了啊


271= =发表于:2011/8/28 1:11:00

各自回各自的星球去吧


272= =发表于:2011/8/28 1:11:00

转票和转ZB就算低于原价卖也是侵权的,那些东西实际上是不可以转卖的

273= =发表于:2011/8/28 1:12:00

= =2011-8-28 1:09:00

录档上传下载是侵权的

未经官方授权做字幕是侵权的

转卖CON票舞台剧票和ZB是侵权的

扫图上传是侵权的

同人是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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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后一条国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别的倒是坐实JP的

但TC。。。。。。。什么都不是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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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在TC要想不JP就只有选择不饭了orz好吧我还是要继续JP


274= =发表于:2011/8/28 1:12:00

周边怎么就不侵权了

275==发表于:2011/8/28 1:13:00

结论就是 大家都是JP 就程度而已


276= =发表于:2011/8/28 1:13:00

这L里有人说出同人=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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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LS你要表翻到前面那个四字母的JP怎么做的等式推论

人就是要说你出同人就是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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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不会做JD就表出来丢人,我是那个说理论上侵权=JP的,我怎么四字母了?你要上胸我马上去拍

这L到现在我才会回了三次,你以为戴罪立功也是我说的吗?真是笑死了,现实情况和理论概念都分不清

我又没说出本子的都是JP,只是说侵权这种行为从理论上来说就是JP,侵害了别人的权利版权,怎么不JP了?

但是理论上说的不代表现实中能做到,也不代表现实中的每一种侵权都会造成什么伤害,就是反驳那个偷换概念

有些人是不是出本子的啊,说一句追着掐到现在,非要认为我说的那句话就是再骂出本子的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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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了,我说的就是那个人,谁JD你了?

我从前一页就说肯定了侵权和赚钱,关于这一点根本没有什么可讨论,有些人偷换概念扩大范围结果自己还不是个JP,还有JP这个范围也肯定包括LS了,你说你一个JP和另一堆JP在这里讨论个啥呢?


277= =发表于:2011/8/28 1:14:00

看来是有些J禁作者BLX了

首先,你肯定要承认你不管最终赚没赚到钱,你出本的行为就是在利用IDOL赚钱

其次,XQ经常说的见A见P,你不能在你出本这个事情上就剥夺别人发表想法的权利,人家有权觉得你出本=JP,就像你有权继续出本一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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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个不看帖的,谁说这行为不侵权了

你知道啥叫J禁吗?你跟那戴罪立功的一个星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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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划线你别BLX了,别搞的全世界只有支持J禁的人才懂的J禁一样

我的话说的都够中立的了,怎么你还不满意啊

还有我自始至终都没提到“侵权”俩字,我说的是利用IDOL赚钱,谢谢

J禁作者如果连这个都不承认,那也太装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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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1

还有别以为是J饭就要认同J禁,不然就是四字生物

要上ZB随时奉陪


278= =发表于:2011/8/28 1:14:00

这L发展太微妙了吧

照这样地图炮开下去

我看很快就要演变成jf=jp了

279= =发表于:2011/8/28 1:14:00

结论就是 大家都是JP 就程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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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在于
其他那些说是JP,大家都默认
同人说是JP,有一群跳出来洗白

280= =发表于:2011/8/28 1:15:00

赚钱这个还真不一定,不少同人会都是有人做无料配布的,先到先得,发完为止,人家就是白送,你还说她们赚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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