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发表于:2011/3/31 16:55:00
1= =发表于:2011/3/31 16:55:00
2= =发表于:2011/3/31 16:56:00
3= =发表于:2011/3/31 16:56:00
4= =发表于:2011/3/31 16:56:00
5= =发表于:2011/3/31 16:57:00
AV台难道不是洗白的
虽然我还没看只看到WB上那个BD的教授
6= =发表于:2011/3/31 16:58:00
我党再一次刷新下限
7= =发表于:2011/3/31 16:59:00
WB上有个姓何的律师不是一直帮他开脱么
呼吁网友宽容
说是他已经忏悔了,只是一个21岁的在读学生,还是优秀学生╮(╯-╰)╭
一直不停刷新下限啊
8= =发表于:2011/3/31 16:59:00
故意杀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为什么不是死刑,今天才知道这事,到底算鸡情杀人了?
9= =发表于:2011/3/31 16:59:00
10= =发表于:2011/3/31 17:00:00
真的死缓?
这也太TM无耻了吧
11= =发表于:2011/3/31 17:00:00
12= =发表于:2011/3/31 17:01:00
我还看了AV台对他的专访,这人家不是没什么大背景么
=========
洗,继续洗,我裆多廉正,怎么可能出这种事(没说lsgn,说AV台)
13= =发表于:2011/3/31 17:01:00
14= =发表于:2011/3/31 17:03:00
15= =发表于:2011/3/31 17:03:00
好想上诅咒啊!死全家可以用了吧!!!!!!
16= =发表于:2011/3/31 17:05:00
17= =发表于:2011/3/31 17:05:00
说是罪犯有13张证书
说明是好学生
好学生要求改过自新
所以死刑改死缓,回头死缓可以无期,过几年表现好减刑呗
估计死者的孩子还没上小学呢
罪犯就放出来了。
苦主家没妈的孩子中考的时候,罪犯就当上某某集团的主管了
倒霉妈的倒霉孩子高考的时候,去考场的路上,说不定还得给罪犯的公车让路呢
这就是MB的法律,MB的社会
18= =发表于:2011/3/31 17:06:00
19= =发表于:2011/3/31 17: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