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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 = =2012/3/26 21:25:00
在一家中小型私营上班7个月。
公司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甚至从来提过。
LZ在一个月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了“辞职信”,理由是个人原因。
最近几天,一个同事也辞职,她想要公司赔偿双倍工资与社保(这事公司只有我知道)。LZ也想加人,准备重写辞职信,理由是没合同没社保,辞职并要求赔偿。
但父上的态度是反对,说我是惹事。
LZ想和那位同事私了,毕竟真按条款赔偿的话,是不小的数目。
私了公司能否接受?我们这样做会不会太过分?
16 = =2012/3/28 13:47:00
撇开法律责任来说,如果这公司在lz人职之前就说好了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而lz中途也从来没有提出过这两样
那么现在这样做的话,你爹觉得你是惹事这个看法可以理解的。
作为个人来说,公司提出条件之后,你可以和他谈,可以不做,而不是之后才来说
或者是我自己没这心力去弄这些,无论仲裁还是去告他都是劳民伤财的事情,倒不如一开始就不做,找另外一家好了
而且某些大公司人职,如果你填了工作经验,有些还需要你 提供前公司给予的离职证明,不能提供的话,新公司也会对你的印象有所保留,感觉上始终是有得有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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