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T是不错的发表于:2008/7/20 9:03:00
但是胸前那排大大的 网站 地址 真的是很难看啊~~~~
还是第一代T 手臂这里绣着好看,穿着人家都以为我哪个商店买的。
二代T穿出去,一看就知道是件广告衫! 低了一个档次啊~ 即便你料子再好,路人又不会上来摸你衣服~~~
122= =发表于:2008/7/20 10:44:00
loli怎樣進駐的....
估計這大大的地阯一出去...
XQ今后........
123举手发表于:2008/7/20 11:07:00
问题
这回拍是用TB么?
我现在在老家农村TB里没钱了啊啊啊啊(而且根本找不到人帮我存钱啊啊啊啊)
可以汇款不?
124= =发表于:2008/7/20 11:10:00
1.你说没有盈利就没有盈利,事实是怎样谁知道?
2.上面所有的图都是我原创的,征集只争对于那一版本,我并没有开放修改和再利用的权利,你加上什么眼罩啥的本来就是侵犯了我的权利
3.你所谓的什么特别声明,你在征集那一版本的版物时候并没有说明
4.这个设计除了眼罩部分,其他全部是我画的,可以说已经占了95%以上,就连你所谓的背面的菊花,也是根据我原来的图上的菊花描出来的,你这样还说什么集体智慧是否太过于无耻?且不说天使恶魔的idea是我原创,就连线条都完全重合这不是赤裸裸的盗用抄袭是什么?
5.你拥有囧蟹原设计者的版权,那你完全可以按照原版囧蟹自己设计,为什么非要盗用别人的设计?
这样已经不是什么参考了吧,如果说矢量稿件,网上有规定超过30%的借鉴就是抄袭。像你这样说,那么我在网上找别的设计者的JPG图完全一模一样的描成矢量稿并且颜色还一模一样就不是侵权和抄袭了吗?
6.你说你已经置顶很长时间,首先,你这次征集的时候我并没有参加,如果我参加了我不会有任何异议,其次,你之后也没有表明要用我之前的设计,然后,就这样成品出来了,置顶一两天,而且并没有事前通知原作者或者跟原作者沟通,
我现在才发现也不是我的错吧
7.如果没有原作者授权就是抄袭盗版侵权,我想XQ jm没有谁想穿着拙劣的盗版制品在街上走吧
125= =发表于:2008/7/20 11:26:00
还有我相信XQ搞过设计的JM不是少数,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别人的劳动和智慧成果随便改改就说是你自己的东西世界上没有这种道理吧
还有你所谓的单方面的协议,首先我提交作品的时候你并没有声明,其次你的协议本来就是正对于非商业作品,但是你这次的周边生产很明显是不是商业化盈利化只有你自己知道,最后这也不是严格的法律约束,我发表作品的时候没有表示我会遵守这个协议,请问你有什么权利单方面宣布对于我的作品有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和创作演绎的权利 ?那么XQ上那么多杂图,popolo,wink up之类的,通过这个所谓的协议你也不用j家授权,可以自由修改利用生产为商品了,只要加一句XQ有这个协议为前提?
如果你不明白什么是抄袭的话网上搜下案例很多,如果这算借鉴参考的话,那么翁子扬,黑色禁药,郭敬明之流那也是借鉴参考了,何况他们他们“借鉴”的程度怕还没你高
126= =发表于:2008/7/20 11:46:00
本来盗版都是自说自话的 这个圈子里太多了
娃娃什么的 几乎都是盗
反正摸摸设计者 放心 俺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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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乃,本来在网上讨公道我也没抱任何希望的
就是心里咽不下这口气,
这样是算借鉴参考那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XQer果然还是比较明理的~
127= =发表于:2008/7/20 11:55:00
还有这次的设计,根本看不出跟j家有任何的关系或者一丁点爱,囧蟹和翅膀,说是粉闲情的,或者天涯的估计都没人有异议
如果说第一版是设计者因为有爱而设计出来的,这版怎么看都是对第一版拙劣的复制
加上那么巨大的网址那完完全全就是一广告衫,给XQ打广告赚流量末了还要XQer自己掏钱
还有到处都是网址,标签上,挂件上,衣服上,还真怕别人不知道你这个地方,本来用于打广告就算已经商业化了吧
128,.........发表于:2008/7/20 12:11:00
T上那么大一排网址看得的确很烦啊
其实何必呢
只要人家知道这个地方,百度一下不就是第一个
不必让我们买个这样的广告衫了吧。。。
129莫非发表于:2008/7/20 12:48:00
问题
这回拍是用TB么?
我现在在老家农村TB里没钱了啊啊啊啊(而且根本找不到人帮我存钱啊啊啊啊)
可以汇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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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银行对账、和支付宝转账,对账都太麻烦
所以我们不接受汇款和转账,支付宝用不了就放弃吧,等明年的。
莫非于 2008-7-20 14:37:22 编辑过本文
130= =发表于:2008/7/20 12:53:00
还有到处都是网址,标签上,挂件上,衣服上,还真怕别人不知道你这个地方,本来用于打广告就算已经商业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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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过还是好奇MV做不做了
131上担70年代下担90年代就是不担80年代发表于:2008/7/20 12:58:00
132Yu发表于:2008/7/20 13:36:00
我对非卖品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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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3= =发表于:2008/7/20 15:16:00
134= =发表于:2008/7/20 15:56:00
还行,就那置顶的网址啊......的确毁成广告衫了
135= =发表于:2008/7/20 18:01:00
同对非卖品有爱。
对2代的周边很失望,除了广告,完全看不出是J+XQ出品。
下次请民主的再来……
136莫非发表于:2008/7/20 20:26:00
124的创意是基于囧蟹原型,并且发布于我们提供的征集贴下。我们拥有囧蟹原型作者的独家授权。我们对囧蟹原型的gun授权,是囧蟹系列授权的第一站,基于它的演绎和复制都要受到这个授权的限制。124在设计稿上明确标注XQ网址,上传至XQ的公开征集作品贴中,在明确知道我们征集创意是要做什么的情况下提交作品,在上传时以至于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从未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向我们提出使用异议。
所谓gun授权的非商业性用途,是不得在复制和演绎该系列作品时候提出商业要求。比如说我修改了linux源码,我再发行的时候,不得向接受方提出商业要求,因为我使用的原型是基于gun授权的。不得在gun授权的作品(及其演绎作品)上要求商业版权,不得对基于gun作品的演绎提出复制和再发行限制,这就是开源产品的由来。
gun许可框架包括很多模式,但是大体原则就是上面这个。我不需要教导楼上gun授权的非商业性使用的含义是什么,更不觉得有什么可道歉的。
另外说明一下,124楼独立拥有她自己的菊花权,因为她的作品里没有看到菊花的设计,所以显然她的菊花权属于她自己,不在gun授权范围内。XO蟹的菊花不是124的菊花,124不用担心受到侵害。
137-----发表于:2008/7/20 20:31:00
除了袋子比较OK之外。
其它都没爱。
好吧,请搞定了设计权所有权改编权再叫我来买。刚去温习了那啥黑3的掐架,觉得抄袭实在…………所以请好好解决吧。
138OUOU发表于:2008/7/20 21:21:00
139天呐发表于:2008/7/20 21:48:00
被无处不在的网址雷到
很招loli的
140莫非发表于:2008/7/20 23:56:00
所有基于囧蟹和XQ征集来的创意进行演绎的作品(不论借鉴了多少比例),必需接受(而不是你乐意不乐意)gun授权协议。这是我们对囧蟹进行gun授权的必然权利。你是否对XO蟹拥有版权不是你说了算的。
如果你完全没有借鉴囧蟹,也没有借鉴XQ征集的创意,也未曾参与XQ征集,你完全独立设计的怎么授权是你的事情。我的解释很清楚了,你愿意去那里说理是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