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JP站斑竹们带领下的盗档行为,J家各字幕组都来认领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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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发表于:2009/5/2 22:46:00

你不封闭,人也不可能拿着你幸苦制作的字幕去赚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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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

你是上帝?


48212L如此JP为那般发表于:2009/5/2 22:46:00

发现ID没显示全……个么改之

483= =发表于:2009/5/2 22:46:00

12L2009-5-2 22:41:00
你不封闭,人也不可能拿着你幸苦制作的字幕去赚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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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言下之意,归根到底是坛子的错啊

484= =发表于:2009/5/2 22:48:00

你不封闭,人也不可能拿着你幸苦制作的字幕去赚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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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字幕组不商业化?
自家坛子里充斥着EX的广告你就有爱了?
说实在的,你自己学个日语,在XQ各家HCL要什么没字幕的档没有啊,要是你还懒得爬L,那我真的没语言了

485= =发表于:2009/5/2 22:49:00

12L你應該直接衝進con會場

告訴人這是在給con增加人氣,應該感激不盡,不然還坐不滿場。

用周邊穿周邊T恤,是在給做廣告,送十樣八樣還要貼廣告費。

對吧夠符合你邏輯了吧。


486= =发表于:2009/5/2 22:51:00

你不封闭,人也不可能拿着你幸苦制作的字幕去赚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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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怕小偷来偷东西,所以你家干脆敞开大门,是这意思吧


487= =发表于:2009/5/2 22:51:00

你不封闭,人也不可能拿着你幸苦制作的字幕去赚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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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L的真实JP中的JP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抢劫银行的罪犯不请你去给他们辩护真是埋没你了

你大可以说,如果银行不是把钱捂得实实地,而是派街坊

那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去抢劫银行了。


488= =发表于:2009/5/2 22:51:00

要是字幕组因此提高阅读权限……

我会恨你的……我家坛子本来就不容易混……


489虽然不熟发表于:2009/5/2 22:51:00

但12l是不是wfp啊

490楼霸发表于:2009/5/2 22:58:00

突然想起还有这样一个ID.....

坛子没错,错的是偷东西的人。

我的逻辑也许是错的,但始终你关也会被偷,开也是偷,倒不如大大方方的让他没脸偷。


491--发表于:2009/5/2 23:07:00

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饭orz

反复的在腔调要字幕组开放,什么居心?我觉得都不像是j家黑了

开放的后果是什么?不是一毁俱毁就是鱼死网破,但凡是个j家黑都不会说如此没脑子的话

本来就是网上传的东西,各家设权限封闭不就是为了个版权,还正大光明的广而告之,四处乱传

指着12L的鼻子骂,你tmd是要大家以后都没的混是吗!!这么高调搞下去,总有一天大家不要说字幕,就连无字幕的都没的看你高兴了是吗?你就为了自己的又懒又贱和你那什么狗屁大道理,一定要弄到这一步是不是!!!!!


492= =发表于:2009/5/2 23:08:00

但始终你关也会被偷,开也是偷,倒不如大大方方的让他没脸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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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没见过吧,有个人注册了三天搬了几个版面的东西走,全当自己原创。大大方方的后果就是JP大大方方搬走大大方方的打上JP的印记当成是JP出品。


493- -发表于:2009/5/2 23:09:00

若一翻译作品著作权本身有瑕疵,则直接影响到该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这一点的法律依据是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2款,即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如果对依法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外国作品擅自实施了翻译行为,此行为本身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的,由此产生的翻译作品的著作权是有瑕疵的。若翻译作品的翻译者指控他人侵犯了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而事实上的确存在“侵权”行为,若被控侵权者以原告的著作权存在瑕疵进行抗辩,笔者认为,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应该得到支持的,被告应该停止其行为,虽其对原告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此虽无法律依据,但这是从法理中应该得出的结论。而且,在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中,权利有瑕疵(uncleanhand)是最有利的抗辩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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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说的挺清楚的。


494==发表于:2009/5/2 23:11:00

跟他们废那么多话干嘛

站子都互相帮忙,把清了的ID,IP地址爆出来,其他站子也都清一下

他们自认有理就有去呗,别以为什么时候‘真理’都会站在‘少数人’那一边


495= =发表于:2009/5/2 23:14:00

别从法律层面上谈了,其实法律不是万能的,它只是道德的最底线

上面不是有很多人已经说了吗,一个圈子就有一个圈子的规矩,如果

不遵守这个规矩,结果就是大家都别想混了!怎么说也说不懂啊


496= =发表于:2009/5/2 23:15:00

493你仔细看一下就知道这段话用在这里么用

497楼霸发表于:2009/5/2 23:22:00

呵呵,你没见过吧,有个人注册了三天搬了几个版面的东西走,全当自己原创。大大方方的后果就是JP大大方方搬走大大方方的打上JP的印记当成是JP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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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想,譬如天涯那么知名,人流量大的论坛,被偷的东西少吗?

而后,因为天涯的知名和人流量大,即使是东西偷了,谁都知道是出自天涯。


498= =发表于:2009/5/2 23:26:00

呵呵,你没见过吧,有个人注册了三天搬了几个版面的东西走,全当自己原创。大大方方的后果就是JP大大方方搬走大大方方的打上JP的印记当成是JP出品。

=

换个角度想,譬如天涯那么知名,人流量大的论坛,被偷的东西少吗?

而后,因为天涯的知名和人流量大,即使是东西偷了,谁都知道是出自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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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想成为天涯


499你到底懂不懂人话?发表于:2009/5/2 23:36:00

497 楼霸2009-5-2 23:22:00

呵呵,你没见过吧,有个人注册了三天搬了几个版面的东西走,全当自己原创。大大方方的后果就是JP大大方方搬走大大方方的打上JP的印记当成是JP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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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想,譬如天涯那么知名,人流量大的论坛,被偷的东西少吗?

而后,因为天涯的知名和人流量大,即使是东西偷了,谁都知道是出自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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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了!rid

你所说的那种情况是最不愿意见到的!!最差的情况!!!!

我们要低调地饭就不行是吧!


500JPFANS发表于:2009/5/2 23:41:00

啊哈哈 ~166L的笑死我了!

我觉得你成语不会用就不要用了啦。拿出来丢人,好吗?

貌似我们KK区的斑竹没道歉吗?没删档吗?而且你们逻辑有问题吗?我们开始没好言相告吗?就因为转了白色世界的档。后面TMD反白骂人就很道理?麻烦要截证据就全部截下来。别TMD一点一点的穿越的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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