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发表于:2010/2/9 14:44:00
一群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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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人怎么不想想要是自己孩子这样自己会怎样!!!
他们自己的孩子怎么没碰上这种事!!!!
对不起对无辜的孩子上了RS,但是我实在忍不住!!!LS这些引用的还是人说的话么!!!
342= =发表于:2010/2/9 14:47:00
天津无肛宝宝有个名字叫“小希望”。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不是谴责,不是讥讽,也不是看似理解的“支持”,而是从心理、医疗、法律、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层面出发,尽己所能,守住一个残疾婴儿活下去的希望,守住孩子家人直面磨难的勇气,守住这个社会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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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的现状和保障制度不了解,所以想问,天朝的残疾人保障制度真的有做的和CCAV说的这么完善么?
343--发表于:2010/2/9 14:50:00
人民日报的时评充分说明了什么叫做站着说话不腰疼
好话谁不会说呀
根本就没全面的了解整个事件
这就是中国的媒体
还是人民日报,就赶没有事实依据的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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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发表于:2010/2/9 14:53:00
真心的被人民日报恶心到了
CCAV、中国主流媒体可以再BITCH一点吗?!
真心的同意TY筒子的一句话:
2010年,祈祷自己不要被“爱心”!
345!!发表于:2010/2/9 14:54:00
天津无肛宝宝有个名字叫“小希望”。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不是谴责,不是讥讽,也不是看似理解的“支持”,而是从心理、医疗、法律、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层面出发,尽己所能,守住一个残疾婴儿活下去的希望,守住孩子家人直面磨难的勇气,守住这个社会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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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的现状和保障制度不了解,所以想问,天朝的残疾人保障制度真的有做的和CCAV说的这么完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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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不是先天残疾这么简单的事情吧
如果孩子只是肢体或是一些其他的生理缺陷,能够活下去,
我相信孩子的父母不会放弃她
问题是现在这个孩子即使手术也很难活下去吧
346= =发表于:2010/2/9 14:55:00
347= =发表于:2010/2/9 14:56:00
有没有枫叶国时差党这几天上不了TY?
348==发表于:2010/2/9 14:57:00
现在的媒体记者是有多少是真正去跑新闻的
颠倒黑白
这次如果没有媒体一边倒
编造网络反映,说什么网民给父母压力,谴责父母
也许不会让人这么生气
可气的是媒体欺骗了无法上网的那些人们
多少人会看了新闻而去骂小孩家人
349= =发表于:2010/2/9 14:57:00
CCAV真TMD是NC中的战斗机
如果这对父母的行为算的上遗弃罪的话,我把我这么多年学的法律书全吞下去
像妖妇那种行为还能被CCAV表扬真是对天朝法律最可悲的讽刺
350= =发表于:2010/2/9 14:58:00
志愿者“水妖”表示,在“抢”小希望前已咨询过律师,其行为甚至可能涉嫌绑架儿童,若孩子在来京路上出现意外,后果可能更严重。对此,北京京国律师事务所崔佳楠律师表示,志愿者进入医院强行接走孩子的行为,根本不具有勒索财物的目的,也没有把孩子当做人质,不构成任何犯罪,更不是绑架罪,孩子的父亲若在他人积极帮助救治患儿的情况下极力阻止,志愿者可选择报警求助。
而对于孩子的父亲来说,除非出现虐待等极端行为,否则父亲天然具有对孩子的监护和抚养义务,将孩子放在临终关怀医院的行为不构成遗弃,最多可以算作不积极治疗。在后期志愿者介入后,小希望的家人若阻挠救治,并造成类似孩子死亡等严重后果,有可能涉嫌间接故意杀人。北京晨报
351==发表于:2010/2/9 14:59:00
这回这家人弄不好真被她们和谐了
小孩是人,大人们就不是人了
现在小孩的小姨肯定特别后悔发求助贴了
结果就是现在人们越来越无法相信社会了
352= =发表于:2010/2/9 15:00:00
344 = =2010-2-9 14:53:00
真心的被人民日报恶心到了
CCAV、中国主流媒体可以再BITCH一点吗?!
真心的同意TY筒子的一句话:
2010年,祈祷自己表被“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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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斑马线。。。恩
353= =发表于:2010/2/9 15:03:00
媒体太颠倒黑白了,把群众当傻子么?一口一个小希望喊我恶心!
真TM想去上书了
妖妇不得好死!
354= =发表于:2010/2/9 15:04:00
志愿者进人医院强行接走孩子的行为,根本不具有勒索财物的目的,也没有把孩子当做人质,不构成任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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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法律的gn没?
强行带走被监护人,而且是有生命危险的被监护人离开医院,这不构成犯罪?
355= =发表于:2010/2/9 15:05:00
原谅我刷一下妖妇的图吧
[IMG]http://imgur.com/5D9AI.jpg[/IMG]
356-0-发表于:2010/2/9 15:06:00
是不是太上纲上线了些,怎么这就跳跃到他们一家子以后受不受制度啥啥了?他们也不一定是吃皇粮的,就算吃,这也不过是主流媒体写社论的时候引用的一例子,逻辑上哪个制度需要拿他们做典型来为难了?或者哪些个官为难了他们能受上头褒奖得好处了?又不是冤假错案需要大错盖小错的。
这后面感觉思维ty化了
357= =发表于:2010/2/9 15:06:00
CCAV真TMD是NC中的战斗机
如果这对父母的行为算的上遗弃罪的话,我把我这么多年学的法律书全_Tun下去
像妖妇那种行为还能被CCAV表扬真是对天朝法律最可悲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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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的问,媒体这种报道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嘛。
这年头太多虚假新闻了,连朝廷台和主流媒体的话都不信,我还能信啥??
358= =发表于:2010/2/9 15:06:00
志愿者进人医院强行接走孩子的行为,根本不具有勒索财物的目的,也没有把孩子当做人质,不构成任何犯罪,更不是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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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理解这条,如果我去抢一个孩子,对他百般疼爱视如己出,就不犯法了?丢了孩子的家长除了抢回去没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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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发表于:2010/2/9 15:08:00
| 【clearest】 山东省烟台市 123.130.157.*??发表:2010/02/07 12:11 | ||
| ? | (接前)本来这件事情最后的结局应该是孩子在这里走到生命的尽头,但没想到后面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完全演变成了一场闹剧。孩子的小姨一个好心铸成了大错,引来了摇篮网爱心妈妈的关注,最初他们也是出于救治孩子的想法,我们也很感动,心想社会上还是有好心人的。但他们的表现越来越偏执,把无法进食说成家长故意饿死孩子,奶奶去看孩子说成去看孩子死了没有,简单的认为孩子很容易治疗,做一个小手术就可以痊愈,家长却故意不治,最后发展到很多狂热的网友咒骂孩子父母做了缺德事,以后再有孩子还没PY,甚至说因为是个女孩才不救治,又甚至说不是爸爸亲生的所以故意让孩子死,这些无良的网友说“人在做,天在看”,我把这句话送回给你们,看看你们都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孩子父母都是普通人,接受过高等教育,人品都很好,感情也很好,从没有做过伤害人的事情,遇上了这样的事已经非常不幸了,但更不幸的是碰上了一群无可理喻疯子!看看这一家人都被逼成什么样子了!孩子天生就不幸,本可以平静的来人世走一遭,在还没有记忆的时候就静悄悄的离开,却被这群人以“爱心”的名义抢来抢去,一定要把孩子的身体弄得体无完肤再走你们才开心吗?还有些无良网友把孩子爸爸妈妈的名字人肉出来登在网上,号召人们把他们搞臭,在天津待不下去。。。这些头顶爱心妈妈光环的慈善人士就是这么体现你们的爱心的?真像天涯网友说的,是一群脑残!你们这样做是毁了这个家,我们真担心孩子妈妈日后知道这些事情让她如何面对!这个家庭还能维持吗?甚至于妈妈能否走出这件事情的阴影,还能否正常生活都是很大未知数!如果真闹出了人命,这位爱心泛滥把犯法行为当成善于的水妖作家,你能承担责任吗??? | ? |
| 【clearest】 山东省烟台市 123.130.157.*??发表:2010/02/07 12:10 | ||
| ? | 新浪网友2010-02-06 17:50:18 [举报] | ? |
| 【clearest】 山东省烟台市 123.130.157.*??发表:2010/02/07 11:53 | ||
| ? | 那群疯狂的爱心妈妈,为了所谓的爱心,做出令人发指的事情。孩子并非仅仅无肛,还有很多脏器疾病,根本没有医院能拿得出手术方案,就算做手术,可能也只能活几个月或者一年,孩子的父母盼了五年盼来的孩子,怎么可能不心疼,不愿意救治?而是毫无办法,只能选择让那么小的孩子有些尊严的离开,而不是承受手术带来的痛苦之后凄惨的离开。那个水妖,在毫无救助措施的情况下把孩子抢走,甚至没有任何常识的给无肛孩子喂奶,又折腾三个小时送到北京一家民营医院。因为喂奶造成了生命危险,只得为孩子灌肠插管。一个成人,灌肠都是难以忍受的痛苦,何况一个婴儿,更何况是一个无肛婴儿,灌肠结果就是从阴道排便!孩子的父母从孩子出生开始就一直送到天津最好的儿童医院进行救治,人家盼了五年才盼到的孩子,怎么可能轻易就放弃了?现在水妖和儿希会不敢拿出任何病例,也对孩子其他严重疾病避而不谈,这个可怜的孩子就成了他们炒作的工具!救救孩子吧! |
360= =发表于:2010/2/9 15:08:00
志愿者进人医院强行接走孩子的行为,根本不具有勒索财物的目的,也没有把孩子当做人质,不构成任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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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X的,这哪个专家说的?按这个道理,举个不好听的例子,人贩子别混了,领养机构也别干了,谁想要个孩子直接去医院抱,反正又不是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也不是当做人质,不构成任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