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发表于:2011/6/26 10:47:00
22= =发表于:2011/6/26 10:48:00
要我可能平时相安无事,两不相干,超界的话会立即变身的
我真的认真回答了。。。
23= =发表于:2011/6/26 10:58:00
如果说喜欢的事情是建立在侮辱别人的人格上也要尊重吗?
比如QJ犯、比如GAY化IDOL,娘炮化IDOL。。。。。。
24= =发表于:2011/6/26 11:07:00
道不同不相为谋
尊重是相互的
单方面的那个叫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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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另LZ一股白莲花味
25测试三观发表于:2011/6/26 11:20:00
恩……就当我名没取好
建立在侮辱别人人格上的兴趣本身就是一种不尊重的行为(我是这么认为的),没必要归纳进来
我说话的确没有插口er那种感觉,但我不是白莲山的JDK信么
让GNs看了回复后的想法放心里,是想说,大家知道这里都是些什么样的观点就好,没必要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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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谢谢上面认真回复的GNs
26= =发表于:2011/6/26 11:27:00
27= =发表于:2011/6/26 12:19:00
28= =发表于:2011/6/26 13:28:00
不管是谁
三个字
无所谓
29= =发表于:2011/6/26 1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