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发表于:2011/8/12 15:51:00
42= =发表于:2011/8/12 15:52:00
TC昏姻法果然越改越经典,那是不是应该加上另一方出资购买的结婚家用离婚时全部由另一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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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明确规定房子包括家用谁掏钱买的最后散的时候谁带走
43= =发表于:2011/8/12 15:52:00
TC昏姻法果然越改越经典,那是不是应该加上另一方出资购买的结婚家用离婚时全部由另一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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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现在不就是这么算得么
44= =发表于:2011/8/12 15:52:00
我觉得这样挺好
45= =发表于:2011/8/12 15:53:00
TC昏姻法果然越改越经典,那是不是应该加上另一方出资购买的结婚家用离婚时全部由另一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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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为离婚之后的事规定得越来越细致
其实也好,这叫丑话说在前
46- -发表于:2011/8/12 15:54:00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小三和房子的问题司法实践里一直是这么操作的,只是这次用司法解释再明确了一下而已
小三一直得不到司法保护的,又不是今天才开始的……
47= =发表于:2011/8/12 15:54:00
想想立法的都是些什么人就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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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们
48= =发表于:2011/8/12 15:54:00
“小三”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吗?
??? 不能,即便给了对方,原配也可以起诉讨回
最新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解读:非法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小三”得到承诺会有“青春损失费”等,只要对方反悔,就不能拿到补偿。而相反,即便是“小三”从情人那里获得了车子房子,对方的原配也有资格当原告起诉,要回全部或者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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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挺好
最好是婚后有小三的,被发现了,离婚就净身出户
49= =发表于:2011/8/12 15:54:00
其实我更关心像那种起诉的,什么法院介人处理的,最后钱真要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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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不怕撕破脸
50= =发表于:2011/8/12 15:54:00
= =2011-8-12 15:49:00
其实我更关心像那种起诉的,什么法院介人处理的,最后钱真要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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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啊,本来在tc,名义上婚姻法偏向保护妇女儿童的时候实际执行已经完全不是这样,现在连名义上的保护措施都没了,一旦离婚女方真是说被净身出户就被净身出户啊
51==发表于:2011/8/12 15:54:00
TC昏姻法果然越改越经典,那是不是应该加上另一方出资购买的结婚家用离婚时全部由另一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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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明确规定房子包括家用谁掏钱买的最后散的时候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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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公平,否则离婚了,女的出钱买的电器车子什么都便宜渣男了。
52= =发表于:2011/8/12 15:54:00
TC昏姻法果然越改越经典,那是不是应该加上另一方出资购买的结婚家用离婚时全部由另一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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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现在不就是这么算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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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装修在墙壁上的墙纸也要一起剥下带走喽
昏姻市场的规则是不是可以换位啊
由女方出首付买房,男方装修配家电买车
53= =发表于:2011/8/12 15:55:00
XQ换血到底有多快orz
记得之前讨论了几轮了,对2L这种“净身出户”不是很唾弃的么= =
另外对于标题来说,不就是“约定补偿”没有了么,要是之前男方给小三的东西是作为“赠与”的,不是一样捞不回来
就好像告诉三们行动要快,不要分手了再想着捞钱一样= =
54= =发表于:2011/8/12 15:55:00
这不是挺好的么,我又不图对方房子,如果真是男方家买的房,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反过来,如果是我爸妈买给我的房,如果婚后出事,省的便宜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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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常好!强烈支持
男的家里父母买房出钱也是人家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啊!
55= =发表于:2011/8/12 15:55:00
最新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解读:非法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小三”得到承诺会有“青春损失费”等,只要对方反悔,就不能拿到补偿。而相反,即便是“小三”从情人那里获得了车子房子,对方的原配也有资格当原告起诉,要回全部或者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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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挺好
最好是婚后有小三的,被发现了,离婚就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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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条文是针对小三的,至于男方是不是净身出户不一定
56= =发表于:2011/8/12 15:56:00
其实我更关心像那种起诉的,什么法院介人处理的,最后钱真要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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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啊,本来在tc,名义上婚姻法偏向保护妇女儿童的时候实际执行已经完全不是这样,现在连名义上的保护措施都没了,一旦离婚女方真是说被净身出户就被净身出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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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不想是男方被净身出户呢?这个婚姻法针对的是已经全额付清房款的情况,跟婚后按揭的不一样啊
57= =发表于:2011/8/12 15:56:00
原来是男方买房女方买家具电器装修等等,有的可能还加上车
现在既然婚姻法改了,就两边各出一半一起买房车电器家具装修呗
反正总归是要出钱,看钱用在哪里而已
58==发表于:2011/8/12 15:57:00
这不是挺好的么,我又不图对方房子,如果真是男方家买的房,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反过来,如果是我爸妈买给我的房,如果婚后出事,省的便宜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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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常好!强烈支持
男的家里父母买房出钱也是人家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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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生了孩子,孩子也判给男方呢?
59= =发表于:2011/8/12 15:57:00
最新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解读:非法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小三”得到承诺会有“青春损失费”等,只要对方反悔,就不能拿到补偿。而相反,即便是“小三”从情人那里获得了车子房子,对方的原配也有资格当原告起诉,要回全部或者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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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挺好
最好是婚后有小三的,被发现了,离婚就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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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除非标的比较大吧,比如房子、车子之类的
60= =发表于:2011/8/12 15:57:00
全款买的还罢了,如果是一起还贷的,干嘛那么傻只写一方的名字,还不如还你一半首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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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庭就是一人还贷,另一方不参贷,
但是因为还贷方的钱都扑上去了,所以家里日常开销都用另一方的收入
这样表面上只有一个人在还,产权方很容易忽悠别人都是我自己在还的错觉
所以离婚后共同还贷金额要折半给另一方这条,只要没变就行
一起努力买的,减掉一起用的,最后对半分,
不是一起买的,本来就是人家的,也没什么可抱不平
结婚又不是为了图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