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姻法司法解释取消昏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914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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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2011/8/12 16:23:00

男人本来就是不可靠的,有能力就靠自己,就算结婚了,也应该平等相对。不管是感情还是财产,何必等着男人施舍。女人又不是男人买来做饭洗衣暖床生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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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来,婚后女人的压力也比男人大太多了

怀孕、孩子、职场、家务琐事

还得想着自己应该有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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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做HR的,基本上28岁前后的女性公司就不要了,不管什么岗位

不只是产假耽误的那大半年,好多当了妈妈后因为孩子离不了人又申请延长,甚至离职——现在基本就处在这尴尬期,即使连男朋友都还没有

男人就没这麻烦,没听过哪个男人为了孩子请长假,甚至离职回家带孩子的╮(╯_╰)╭


122= =发表于:2011/8/12 16:23:00

我是越来越看不懂XQ了

婚姻的安全感又不是靠一套房子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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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安全感的问题,我家的情况我就根本不担心房子因为自己完全买得起,但是婚姻法在TC这种大环境确实不公平而且细则太模糊,光一句口号

123= =发表于:2011/8/12 16:23:00

为什么这楼里这么根深蒂固的就是男方买房,离婚了就女方啥都捞不到呢。为啥就不换着想自己买房,离婚的时候让男方净身出户呢? 是一开始就冲着当初法律没改的时候,可以搞到半套房的利诱呢,还是觉得自己身为女性很自卑,低人一等,有被害妄想呢?
男人本来就是不可靠的,有能力就靠自己,就算结婚了,也应该平等相对。不管是感情还是财产,何必等着男人施舍。女人又不是男人买来做饭洗衣暖床生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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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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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来没想过靠男人,爹妈也不准我靠男人,就算嫁人要住对方家婚房,自家也会给我准备房子车子,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住人房子身量低,就是这个理

124= =发表于:2011/8/12 16:23:00

这个法律,从根上说,是保护父母的吧,我觉得挺好
然后,我也觉得女性实际上大部份是在弱势方,但中国婚姻法是规定婚后财产男女平等的,这个也算是保护了女方吧
要知道港台连这个法律都没有

如果顶楼这个法律都不能接受,那就是啃老思想太严重了吧,现在老人负担太重了,法律保护一下也该的

125= =发表于:2011/8/12 16:23:00

为什么这楼里这么根深蒂固的就是男方买房,离婚了就女方啥都捞不到呢。为啥就不换着想自己买房,离婚的时候让男方净身出户呢? 是一开始就冲着当初法律没改的时候,可以搞到半套房的利诱呢,还是觉得自己身为女性很自卑,低人一等,有被害妄想呢?

男人本来就是不可靠的,有能力就靠自己,就算结婚了,也应该平等相对。不管是感情还是财产,何必等着男人施舍。女人又不是男人买来做饭洗衣暖床生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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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对于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三四十的男人带着房子可以娶小姑娘

三四十的女人再嫁在婚姻市场上明显缺乏竞争力

生了孩子更加不可能嫁到什么像样的男人了

婚姻中女性付出的成本本来就更高

如果有物质上的约束,男人想到离婚成本很高,他要损失一半房子,不值,他可能不会选择离婚,选择继续维持家庭

没有物质约束,他是无所畏惧的,只要他有这个心情,随时可以抛弃你


126= =发表于:2011/8/12 16:23:00

这L里理想化的人真多……
到结婚那一步的时候会牵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是你想自己买房就能买的
就算你有买房的能力,你要考虑下丈夫的意思,或许还有双方家长的意思,各方面的关系
毕竟你以后是要跟人家一直相处下去,不是结婚就想着离婚后怎么办

127= =发表于:2011/8/12 16:24:00

装修啥的都要写清楚,实在不行写个婚前财产公布

不是说男方买房,现在很多都是女方装修家电啥的

如果仅仅对房产有要求,那对女方岂不是非常不利

装修家电加起来也得10几W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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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看各地的房价了,不能一概而论。像魔都这种地方的话,装修车子家电和房子比起来女方还是划算的。


128= =发表于:2011/8/12 16:24:00

116 = =2011-8-12 16:21:00

招女婿进门的人路过,这样挺好的,没压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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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到第一反应是
很好,都是我的……

129= =发表于:2011/8/12 16:24:00

家务也对半分不就行了,反正如果我结婚要我承担全部家务是不可能的
要么我俩对半分,要是不愿意做那属于自己的部分就自己出钱就请钟点工
至于职场对女性的潜在歧视和生孩子的问题,那是社会造成z,不是和我结婚的那个人造成的
觉得不公平也好怎样也好其实真的和男方也没太大关系吧,不知道我会不会被JD,先说一句我要是WSN我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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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结婚前跟男的说这些估计没人会娶你

130= =发表于:2011/8/12 16:25:00

这L里理想化的人真多……
到结婚那一步的时候会牵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是你想自己买房就能买的
就算你有买房的能力,你要考虑下丈夫的意思,或许还有双方家长的意思,各方面的关系
毕竟你以后是要跟人家一直相处下去,不是结婚就想着离婚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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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这个婚姻法不是摆明了就是让你三思后行么


131= =发表于:2011/8/12 16:25:00

对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啊,也可以和男方商量,总之选择权在自己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就自己过,自己也有工资也不是过不下去
要是家境比较好的可以先找父母借钱首付,自己月供买个小户型自己住
其实还是观念的问题,还是有很多GN觉得到了年龄就该结婚了
本来就是带着敷衍和将就过的心情在一起的,想着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我觉得这种想法本来就挺囧

132= =发表于:2011/8/12 16:26:00

结婚的时候,也讨论过AA制,反正我就一句话,AA制没有问题,由于生理因素,怀孕的时候女方要付出更多,按照AA制原则,以后小孩就和我姓

权利是需要义务来支撑的,开始谁付出的多,最后谁就得到的多


133= =发表于:2011/8/12 16:26:00

女人又不是男人买来做饭洗衣暖床生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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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分之90以上的男人就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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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可以这么想,女性也可以拒绝这样做

90%的比例也太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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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不止百分之九十男人,还有百分之五十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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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下LS

GNS考虑下中国13亿人口

甚至西方好了,即使严禁HAVE女性这种思想,但除了不多的几个大都市,做饭洗衣暖床生孩子不也是女人的常态么


134= =发表于:2011/8/12 16:26:00

作为一个有儿子的母亲

觉得这样说清楚了真挺好的

也没谁规定生了男孩的父母就天生矮人一等,该当冤大头

以后孩子自己有本事了买100套写媳妇名下我也不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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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未婚er
但是我很赞同这个说法
肯定是这样的现在的房子等于一辈子的积蓄了
如果你不买房你婚后住的房子还没交房租呢
怎么可能这样算的那么清呢
现在大部分是职业女性
都有收入的
大家也是在共同竞争升学共同竞争职位下长大的新一代
本来就应该谁买的就归谁啊


135= =发表于:2011/8/12 16:26:00

婚姻就是赌博,而且你没死之前都存在输的可能。

136= =发表于:2011/8/12 16:26:00

这个法律,从根上说,是保护父母的吧,我觉得挺好
然后,我也觉得女性实际上大部份是在弱势方,但中国婚姻法是规定婚后财产男女平等的,这个也算是保护了女方吧
要知道港台连这个法律都没有

如果顶楼这个法律都不能接受,那就是啃老思想太严重了吧,现在老人负担太重了,法律保护一下也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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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前面那L说遗产保护的一样,这样至少可以保障父母的财产不会被当成婚后共同财产,离婚还要分一半给对方

137= =发表于:2011/8/12 16:26:00

男人本来就是不可靠的,有能力就靠自己,就算结婚了,也应该平等相对。不管是感情还是财产,何必等着男人施舍。女人又不是男人买来做饭洗衣暖床生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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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来,婚后女人的压力也比男人大太多了
怀孕、孩子、职场、家务琐事
还得想着自己应该有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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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怀孕和职场是要靠自己之外,抚养孩子和家务是可以双方分担的。
怀孕这个是女性自己特有的功能,没法量化和要求平等,当然怀孕期间可以享受一下被捧在手里的感觉。要么就干脆双方达成共识不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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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女性生育有主动权,也就是不愿意生受法律保护是合法的

138= =发表于:2011/8/12 16:27:00

家务问题哪有这么好说啊

有经济基础的请钟点工没问题,不过以魔都的价格来说现在是越来越贵了

两个人分做的话,不可能像有时间表似的都规定好的罢

何况现在独生子女多,真的都家务上手么


139= =发表于:2011/8/12 16:28:00

家务也对半分不就行了,反正如果我结婚要我承担全部家务是不可能的
要么我俩对半分,要是不愿意做那属于自己的部分就自己出钱就请钟点工
至于职场对女性的潜在歧视和生孩子的问题,那是社会造成z,不是和我结婚的那个人造成的
觉得不公平也好怎样也好其实真的和男方也没太大关系吧,不知道我会不会被JD,先说一句我要是WSN我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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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结婚前跟男的说这些估计没人会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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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S的女性才是应该被欣赏的女性

140= =发表于:2011/8/12 16:28:00

不知道该说这L的GN是天真还是幼稚
点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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