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女方加名那事儿

778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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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2013/3/9 23:20:00

几十万几百万的财产敢不算计的有几个
如果说男方不同意加名字就是没把女方当自己人担心未来离婚被分房子
反过来是不是可以说有些女方非要加名字是没把男方当自己人担心未来离婚分不到这一处房产
双标什么的表做得这么明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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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好义愤填膺
但是我觉得在任何一个国家让女人在无过错情况下离婚后净身出户都是不合理的 既然我们的法律不能很好的保护我们 婚前为自己做好打算还是很有必要的
LS如果是WSN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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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也是分婚内共同财产
在任何一个国家也没有离婚后女方可以分男方父母财产的法律规定
怎么到了国内就有些姑娘占不到对方老人便宜就喊着不公平净身出户了

222= =发表于:2013/3/9 23:21:00

分不分房产,加不加女方的名难道不是男方先算计的吗
又不是加上女方的名,就一定会离婚被卷走房产
连结婚都没把女方当成自己人,女方多为自己考虑考虑又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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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万几百万的财产敢不算计的有几个
如果说男方不同意加名字就是没把女方当自己人担心未来离婚被分房子
反过来是不是可以说有些女方非要加名字是没把男方当自己人担心未来离婚分不到这一处房产
双标什么的表做得这么明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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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住的房子有两人的名字有哪里奇怪,还女方非要加名字
说到底还不是比起感情更在乎钱,那就别提什么女方贪婪算计人,要算计也是双方都有份,谁也不比谁白莲花
男方就是真心相待,女方就是斤斤计较呵呵

223= =发表于:2013/3/9 23:21:00

= =2013-3-9 23:18:00
鸡血O消停些吧,你要加名字你去加没人拦着你,你很精明你很聪明你爱保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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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谁是鸡血O,明明是不许别人去加名字的觉得自己没有权益可以保护的可以滚了,四字母味道那么重还赖着不走

224= =发表于:2013/3/9 23:22:00

其实觉得,结婚男方父母首付,或者双方商量首付,夫妻共同还贷,两人都加名字最好,总之女方名字一定要加,但一点不出就加名字的确不太好

225= =发表于:2013/3/9 23:23:00

几十万几百万的财产敢不算计的有几个
如果说男方不同意加名字就是没把女方当自己人担心未来离婚被分房子
反过来是不是可以说有些女方非要加名字是没把男方当自己人担心未来离婚分不到这一处房产
双标什么的表做得这么明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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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是WSN还是怕父母财产被惦记的小姑子?

几十万在北上广很多么?很多女方家里都有的是

要加名字只是希望多一份保障,婚姻法给女方的保障太少给男方的太多

不过你可能不是站在女人的角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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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的房子几十万也下不来吧

那就是在讨论几百万了

其实在这讨伐争辩也没什么用

最重要的是生活中能找到原因直接分你几百万的男人和男方家庭

祝这L想要分房子分钱的GNS好运吧


226= =发表于:2013/3/9 23:23:00

那个做说女方自动提离婚就放弃加名财产的协议不错


227= =发表于:2013/3/9 23:27:00

公知四字母太雷人了啊
动不动除了XX和XX,XX都不靠谱这种巨型真是够了

228= =发表于:2013/3/9 23:27:00

毕不了业的JDK真是揷口特色 我还真不是上面那位车轱辘已婚妇女

买得自己的房自己结婚不知道又哪里圣母了 还是你觉得女方买了房还非得眼巴巴的加上男方的名字才对

又或者非得在男方父母房下加个名字才是聪明女人

任何时代的法l都是保护强者的 想通过结婚就解决财政问题的人为什么就不能想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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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上想寻求一个男女双方付出的平衡就是“想通过结婚解决财政问题?”

别总是拿男方父母来说事情了,你可以不拿出来给儿子结婚,成天拿出来瞎bb有毛意思,人家儿子住媳妇的房子,你儿子没本事,父母给买房子不写女方名字,女方还不乐意嫁,就这么回事情,非要说得双方都下不来台才乐意是吧

你当你多大的霸王呢,有本事都别结婚了,人家女的要写名字怎么了,碍着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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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起供房或者出资家电汽车等一系列等值于供房价值的才叫男女双方付出平等

要实在双方经济悬殊过大一方给全款买了房另一方一毛不拔还想着加名 这房不管是不是父母的都过分

就现在这离婚率 现在你侬我侬指不定三五七年是个啥样 谁不自私呢 婚前为自己打算都是应该

当然你嚷着这也要加名的确没碍着我 加不加得了得看对方和父母的脸色


229= =发表于:2013/3/9 23:27:00

那个做说女方自动提离婚就放弃加名财产的协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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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页那个小房子卖了换大房子的建议也不错

或者大家都出首付哪怕女方少出点写两人的名字也不错

啥也不出大喇喇的冲出来就要加名字当然你一起还贷没错,情面上似乎有点那啥了吧

想到合适的办法让对方愿意加名字而又不觉得你精明算计才最好吧


230= =发表于:2013/3/9 23:28:00

要分也是分婚内共同财产
在任何一个国家也没有离婚后女方可以分男方父母财产的法律规定
怎么到了国内就有些姑娘占不到对方老人便宜就喊着不公平净身出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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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财产O,说了半天你不出房子给你儿子结婚不就得了,干嘛让别人占便宜啊
你儿子不送房产就娶不到老婆你怪谁啊

231= =发表于:2013/3/9 23:29:00

觉得隔壁地味楼的wlsw流窜到这楼来了= =

有个一直在满口女人这个女人那个的明显wsn不停在偷换概念挑事儿

前面都在说男方首付双方还贷的房子女方应该加名,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没人说男方全款买房并包装修家具车的特殊情况下非得加名啊

被wsn一偷换概念就变味了,好雷人


232= =发表于:2013/3/9 23:30:00

我的想法是结婚后俩人住的房子? 男方出全款 女方不加名

然后我自己在婚前有一处小房子 贷款什么的都自己付

一是离婚后不至于无家可归 二是婚姻中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有地方去

这个房子离婚后应该是我的吧

想法会不会太天真了?


233= =发表于:2013/3/9 23:31:00

我的想法是结婚后俩人住的房子? 男方出全款 女方不加名

然后我自己在婚前有一处小房子 贷款什么的都自己付

一是离婚后不至于无家可归 二是婚姻中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有地方去

这个房子离婚后应该是我的吧

想法会不会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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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婚前财产就是你的


234= =发表于:2013/3/9 23:32:00

觉得隔壁地味楼的wlsw流窜到这楼来了= =

有个一直在满口女人这个女人那个的明显wsn不停在偷换概念挑事儿

前面都在说男方首付双方还贷的房子女方应该加名,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没人说男方全款买房并包装修家具车的特殊情况下非得加名啊

被wsn一偷换概念就变味了,好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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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K又来秀下限了

争吵的开始你自己看吧

还有纠正你一个问题,男方即使全款买的房都有责任加上女方名字的,不然房子完全归男方,他们家就等于一分钱不花白娶了一个媳妇外加个孩子,更何况女方跟着出钱的就更应该加名无误了


235= =发表于:2013/3/9 23:32:00

其实说白了现在男的不啃老也没这楼的破事了
小夫妻一起还贷共同拥有挺好的
新时代总比上一代妇女好些吧
妈妈辈都是奶孩子家务活什么都得做可能老了连私房钱也不见得剩多少
(打完字觉得要对妈妈更好些。。。

236= =发表于:2013/3/9 23:33:00

我的想法是结婚后俩人住的房子? 男方出全款 女方不加名

然后我自己在婚前有一处小房子 贷款什么的都自己付

一是离婚后不至于无家可归 二是婚姻中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有地方去

这个房子离婚后应该是我的吧

想法会不会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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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供完了就是你的

要是婚后供完的万一真离婚的话 按理是要计算你婚后所供房额的1/2给你老公


237= =发表于:2013/3/9 23:34:00

婚后一起供房或者出资家电汽车等一系列等值于供房价值的才叫男女双方付出平等

要实在双方经济悬殊过大一方给全款买了房另一方一毛不拔还想着加名 这房不管是不是父母的都过分

就现在这离婚率 现在你侬我侬指不定三五七年是个啥样 谁不自私呢 婚前为自己打算都是应该

当然你嚷着这也要加名的确没碍着我 加不加得了得看对方和父母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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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不加名是为了男的三年五年后换个老婆啊,可以啊,你结婚前就明说,3年5年后老婆你要是变老了生不出儿子了或者我有小三了,我肯定是让你光屁股走人的,所以我绝对不加你名字,我就是自私所以才那么干

人家愿意不愿意嫁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到时候可别骂女的势力,不加名字就不结婚了,大家都是自私的,男的结婚为了自己,女的就不能为了自己了?


238= =发表于:2013/3/9 23:35:00

225= =2013-3-9 23:23:00

几十万几百万的财产敢不算计的有几个
如果说男方不同意加名字就是没把女方当自己人担心未来离婚被分房子
反过来是不是可以说有些女方非要加名字是没把男方当自己人担心未来离婚分不到这一处房产
双标什么的表做得这么明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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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是WSN还是怕父母财产被惦记的小姑子?

几十万在北上广很多么?很多女方家里都有的是

要加名字只是希望多一份保障,婚姻法给女方的保障太少给男方的太多

不过你可能不是站在女人的角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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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的房子几十万也下不来吧

那就是在讨论几百万了

其实在这讨伐争辩也没什么用

最重要的是生活中能找到原因直接分你几百万的男人和男方家庭

祝这L想要分房子分钱的GNS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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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人结婚是冲着分人房子去的,真是无力吐槽,说起来加名字也是给婚姻多层保障,哪儿来你想这么多啊

当然我不赞成一分钱都不准备出就提加名字,等着到时候离婚白白分走人一半房子的人,如果不是出于这种目的结婚的,个人觉得要加名字至少要出点,比如装修家具车之类,才有提加名字的底气,不然站在男方父母立场想想也不好受


239= =发表于:2013/3/9 23:38:00

我的想法是结婚后俩人住的房子? 男方出全款 女方不加名

然后我自己在婚前有一处小房子 贷款什么的都自己付

一是离婚后不至于无家可归 二是婚姻中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有地方去

这个房子离婚后应该是我的吧

想法会不会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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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要看你贷款能否在婚前还完

如果没还完需要婚后动用自己收入还

还是算使用共同财产的

离婚可能需要按双方收入比例返还男方还贷的一部分钱

这样不算婚后劳务部分纯从经济上看还是比较公平的

如果怕麻烦,建议还贷部分从你父母账户转账,你再把现金还给父母

为了公平,你老公也可按月给父母一定的花用

这样房子贷款部分就是无关你婚后收入的,一旦离婚全部归你,比较省事


240= =发表于:2013/3/9 23:38:00

不论是何原因
婚前就为钱房子纠缠不完的婚姻必然不会有好的未来
还结啥,分了对大家都好

778条,20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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