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 =发表于:2013/4/16 21:51:00
502= =发表于:2013/4/16 21:52:00
但是这种做法恰恰是对绝大多数人的保护,没有什么是万能的,只能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
=============
+1
这就是法律精神啊?世界上哪来的绝对公平?
证据已经算是最科学的判定方式了 就算不能完全防止冤案 但根本没有更好的方法
可事实是有很多人就只会抓住他们认为被不公正对待的案件 就完全否定法律
503= =发表于:2013/4/16 21:52:00
谁选择性无视啊,43L明晃晃的让人去读基本刑法法理这还不叫乱JD别人是法盲?
这L不是第一次回,我的观念就是我认为sw有罪,但其他gn说的我也不反对
事实就是真凶没有抓到,根据现有的证据怀疑一下怎么就成法盲了?
===========
非你LS,43L是高冷了一点,不过疑罪从无这个大前提都死活不认的话43L其实不过分,更何况证据还是不知道转了多少手的网络信息
========
这样说吧,法律上无罪我认可
法律上无罪不代表sw真的是清白的,我有我的看法,其他人有其他看法
单一句认为sw有罪的证据是网上yy的,不显得太草率了吗?
我既然没强迫你接受我的观点,那你也别来一棍子把我打成法盲
gomen,没忍住歪楼了
还给fd这件事,希望真凶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
我是哪里把你打成法盲了orz
原来有人叫去读读刑法这么戳你五脏六腑吗
隔壁奉陪行吗
这L里就到此为止吧
504= =发表于:2013/4/16 21:56:00
我说还在这里车轱辘zl的也太ky了吧
去隔壁楼不行吗
505= =发表于:2013/4/16 22:02:00
翻了一页还在车轱辘orz
刚刷wb看到说师兄收到神秘短信才破案的
506= =发表于:2013/4/16 22:06:00
43L和疯狗似的到处乱咬,不止一个人觉得你讲话有问题还自以为是的要别人都认同,自己讲话那么武断没有逻辑,拜托你在让别人研究法律书籍之前去研究一下沟通艺术吧
507= =发表于:2013/4/16 22:09:00
?如果说一个宿舍住三个人,并且一个本地er回家了
那应该就是故意的,不是无差别吧
顺便这L里车轱辘zl的能不能去隔壁啊
果咩了半天还赖在这里是有多想找存在感啊
508= =发表于:2013/4/16 22:12:00
如果说一个宿舍住三个人,并且一个本地er回家了
那应该就是故意的,不是无差别吧
=============
啊?是这样的?
我一直理解的是四人间,有一个是本地er所以回家了,就剩下三个人住
509= =发表于:2013/4/16 22:13:00
实在是搞不懂bt的作案动机啊
难道说年近30的医科男也会有嫉妒杀人的心么
510= =发表于:2013/4/16 22:14:00
FD这次查清杀人动机了吗
511= =发表于:2013/4/16 22:18:00
那个师兄的短信,是看到投毒的带了化学品回去或者是目睹了投毒吧
512= =发表于:2013/4/16 22:23:00
目前没什么说法吧,暂时看不出动机啊,别是弄错了
513= =发表于:2013/4/16 22:30:00
投毒嫌疑人是中山大学本科考进FD的,太缺德了,丧尽天良啊
514= =发表于:2013/4/16 22:37:00
居然是一个省的
要考FD真心不容易,更何况是在教育水平不太高的小县城
高考690分进FD,他一直是全家的骄傲吧,哎
515= =发表于:2013/4/16 22:42:00
翻了一下前面贴的用本科洗白的那位的WB简直闪瞎了,偶尔几个赞同的点开几乎都是FD毕业,还要跟在后面说本科论有道理
516= =发表于:2013/4/16 22:45:00
投毒人叫LSH,医学方向是超声科,据说毒的是同寝室另外一个ZS的,没想到HY躺枪了,白白送了一条命
PS:还有那个ZL事件真心是烦人,这些年一有投毒事件就翻出来,做唐僧就那么有意思吗?有本事拿出证据去破案啊
517= =发表于:2013/4/16 22:46:00
说教育水平不高的小县城里的那个高中每年加起来十个清华北大没问题。省状元也出过很多个。
518= =发表于:2013/4/16 22:56:00
说教育水平不高的小县城里的那个高中每年加起来十个清华北大没问题。省状元也出过很多个。===========
想起某省就招个位数的QHBD
5190.发表于:2013/4/16 22:57:00
刚看有人传说是做人体实验 如果真是这样倒的确是就下饮水机里就行了 谁喝对凶手来说都无所谓
520= =发表于:2013/4/16 22:58:00
刚看有人传说是做人体实验 如果真是这样倒的确是就下饮水机里就行了 谁喝对凶手来说都无所谓===========
真是这样……就真的是那种科学狂人了吧
别最后鉴定SJB了